附 半透明奖金制的有效性证明

附 半透明奖金制的有效性证明

本证明的目的是:证明半透明奖金制能基本消除短期暗箱操作。

根据半透明奖金制,下级A的奖金是A = m * C , 其中 A 是最终的奖金数,m 是系数, C是基数。基数 C 是公开的,系数 m 只有下级 A 自己知道。同样,下级B的奖金是B = n * C , 其中 B 是最终的奖金数,n 是系数。而整个组织付出的总奖金是 A + B = (m + n) * C。如果有更多员工的话,依此类推。为便于讨论,就限定为只有两个员工A和B。

现在根据上级暗箱操作的几种情况,逐个分析。

情况1. 上级不想给A多发奖金,却想欺骗他,让他以为自己得到重视。那么上级就应该把m放大一些,但这样就必须减小 C,否则m + n也跟着变大,总奖金A + B = (m + n) * C 就超标了。而A虽然看到自己的系数m比较大,可他又看到基数C比往常要小,就会起疑心。同时,B会很不高兴,因为他的n没变,他的奖金少了。

后面的几种情况都来自于下面的表格,表格中的数字是情况编号:

偏袒A

公正对待A

打压A

偏袒B

5

2

4

公正对待B

2

5

3

打压B

4

3

5

情况2. 上级想偏袒一个下级,同时公正对待其它下级。就假设是偏袒A吧,上级想多给他奖金,就要加大m。于是和情况1一样,为了总奖金不超标,必须减少C。结果B不高兴,因为n不变,他的奖金少了。

情况3. 上级想打压一个下级,同时公正对待其它下级。就假设是打压A吧,则上级要减小m,而n不变。于是m + n 变小,为了发掉全部奖金,就要加大C。那么B高兴了,但是A肯定不高兴,问上级自己哪没做好,系数这么低?上级也没法推脱说是组织运营不好。如果拿不出证据,上级可要掉价了,还会和A建立蛮横式不信任关系

情况4. 上级想打压一个下级,同时偏袒另一个下级。就假设是打压A同时偏袒B,上级就要减小m同时加大n。这时m + n不变,倒不必调整C了。但A会不高兴,后果和情况3一样。

情况5. 上级想偏袒所有下级,或者打压所有下级。这时也就是公正对待所有下级了。

总之,上级陷入了这样的困境:

如果上级想打压部分员工,被打压的员工能察觉到。上级要么拿出过硬的理由(但这就不是打压了),要么甘愿建立蛮横式不信任关系;

如果上级想偏袒部分员工,其它员工也能察觉到。而且由于奖金基数缩小,还会导致对组织实力的不利猜想,打击士气。

证明完毕。

但是也要看到:半透明奖金制有效的前提是下级有考核经验,而且能观察到其它下级的表现。当然现实中这两个条件通常是基本满足的。

假如A是第一次考核,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表现相当于多少系数,当然是上级给多少就多少,一般没有异议。

或者,假如A今年干得比去年好,但他看到B的表现更好,那么面对偏低的考核系数,他虽然失望但还是容易接受的。

所以,如果上级以前就一直对A采取歧视性对策,总是给他偏低的系数,那么这次再用同样的歧视程度打压A,A就仍然感觉不到,除非A知道了别人的系数。这就是为什么本方法不能解决长期暗箱操作。

但长期暗箱操作也加大了人员流失的风险。所以,采用半透明资金制后,上级搞暗箱操作的动力会小很多。

还有个绕开半透明奖金制的办法是在正常奖金之外再发秘密奖金,类似苏联的“钱袋制度”。一个市场化组织模仿超级大国当然很怪异,不过理论上总可以探讨这种可能性。我认为秘密奖金对组织来说不可持续:假如这次给一个下级发了秘密奖金,下次没发,他会不会生气地告诉别人并造成组织内部的信任危机呢?上级可没有斯大林同志的铁腕,惩罚不了这条“喂不熟的白眼狼”。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上级就只能固定地给几个核心人物发秘密奖金,那就直接分红好了,又何必搞秘密奖金呢?

外企比较“文明”的原因之我见

外企在国内的形象比较好,文明守法、尊重员工。
我在国、外、民企都干过,自认还是有发言权的。
我认为,外企文明不是他们心肠好,而是这些原因:
1、他们的奖金更雄厚、设备更昂贵,相比之下人工费是小头,犯不着为了省小钱冒大风险。
2、他们是外来者,也比较在乎形象。他们也知道中国近代史的一些事情。
3、最重要的是:他们还不知道中国人好欺负。

我先举个例子证明他们不是菩萨。最近有个朋友被某世界最著名公司(制造业)裁掉了。因他有 4 天年假没休,公司又发给他 4 天工资,他觉得公司挺讲理。
其实,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司应该给他两倍也就是 8 天的工资。他根本不知道。
但现在,就算他知道了也没用。因为公司早就让他不知不觉签了个字,放弃了这个权利!
具体原理很简单,有兴趣的自己去查查这个法就知道了。
我想说的是:外企也想省钱,只是办法更巧妙。也许没有本土企业省得那么厉害,但能让你无可奈何。
再举个例子:大众汽车、苹果手机等等,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对国内消费者的态度根本没法和国外的比。他们对消费者可以这样,怎么可能对雇员就完全好心呢?所以说还是他们不知道中国人有多么的容易欺负。
如果我们看不到这点,那么在不远的将来,会发现大鼻子老板更坏!
外国劳动者是很在乎自己的利益的。大家记得 5 1 节怎么来的吧?当中国工人安心做牛做马的时候,美国工人已经行动了。我若有天去芝加哥,一定要去凭吊。
我国党、司法和政府已经给我们准备了很多特别优惠的条件。比如《劳合》中规定:合同到期不续订,某些情况下企业要给你 N 的补偿。就连美国都没这种规定!美国人听了之后特别羡慕。
奇怪的是,很多劳动者,甚至可以说大部分,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权利。他们只考虑能拿到多少钱(哪怕只是画饼),所以很容易就掉进陷阱,最后什么都没。其实“权利”可不止是钱。
他们也不相信自己有能力维权。他们自己没耐心学习法律,懒得反复考虑怎么破解公司的花招,对勇于维权的人还要泼凉水。
他们也没胆量对抗黑心老板。如果有同事勇于维权,他们就远离他,生怕牵连了自己。而面对老板,他们怕得要死,老板让他们干啥都行。
这种低素质的人,也许小学毕业,也许是硕士甚至博士,但他配得上芝加哥工人流血牺牲争来的权利吗?配得上党和政府给他准备的武器吗?
我说:这种人就应该全都被压榨致死。他们死掉是在净化劳动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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