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上百份保险条款后,这个坑,从没人提过......
都知道保险条款像天书,为了避坑,很多人硬逼着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看完。
但你自以为看完看懂了,那么这个坑也许你没有注意到......
不知道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没,需要理赔时,发现在保险主条款里左翻右翻根本找不到该责任,
不禁怀疑人生:
我明明看过的?这个责任怎么偏偏就没了?
前几天,就有朋友留言给我,说买了某款百万医疗险,说好保特效药,结果保单里根本找不到相关条款。
……
那我们不禁发问了,如这条留言所说的情况,是正常,还是潜在的大坑?
后来回去多翻了几遍条款,里面门道不少,应该拿来专门讲一讲。
关于「条款位置」问题,一直问的人就比较多,今天我会做一个集中整理与回答。
一
条款里找不到责任也正常——
不是所有责任都在“主条款”里
先说个常识,怕还有人不知道:
不是所有责任都在“主条款”里,有些责任是在“附加条款”里的。
买保险,就是和保险公司签一份合同,双方约定好这个赔、那个不赔。
赔不赔看条款就行。
但事实上,很多产品的附带(赠送)责任,在保险“通用条款”里可能找不到。
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一份保险合同应该包括这些内容: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这句话可以理解为,除了产品自身责任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和我们约定其他内容。
至于这个内容放在哪个位置,由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
我们只能选择接受(买)or不接受(不买)。
除了将约定内容放进通用“格式条款”(主条款)里外,一般还会选择放在“附加条款”里,比如投保须知、特别约定等,都有可能。
这种情况,在意外险中尤为常见。
比如大护甲(B款)的投保须知,就对责任赔付情况做了非常详细说明,这些你在主条款里是看不到的。
再比如某款热门百万医疗险,它专门赠送的特药服务(外购药)就没写在主条款里,只能在「投保须知」里才能看到这么一段信息。
虽然是赠送的责任,但外购药品及其他相关信息是没有的。如果需要用上这个服务,需要电话申请后才会告知。
再比如之前尊享e生2020对续保条件有特别约定,
产品虽然是非保证续保产品,但特别约定里却明明白白写着:不会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续保
提一句,特别约定一般是在投保后收到的保单里可以找到,投保须知在投保页面上会出现。
有时候,甚至会出现特别约定和主条款不一致的情况,
比如这个大保镖意外险:
主条款免除了猝死责任,而后续新增了条款进行了补充。
我们担心的是,如果当约定内容和主条款不一致时,理赔会以哪个为准?
根据《保险司法(二)》解释第十四条:
第二句话的意思是,“非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要高于格式条款,这就是说,当特别约定(投保须知)和主条款有冲突时,以特别约定(投保须知)为准。
举个很简单例子,张三得了肝癌,需要用到一种叫“仑伐替尼”的靶向药,但医生说药房现在没有这种药,需要去药店购买。
他之前买过一份医疗险,买的时候是有外购药服务的。到要用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买的医疗险的特药责任在合同条款中根本找不到。
重新找到当初的投保页面,发现该责任只在“投保须知”里说到了。合同条款里没有该责任,保险公司会赔吗?
因为约定内容法律效力大于主条款效力,所以张三能够顺利拿到赔偿。
可以说现今的条款里,10张条款有9张半会出现类似的情况,非常普遍。
所以,如果要整体了解产品的保障情况,一定要仔细看产品的约定内容(附加条款),可以避免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纠纷。
说了这么多,既然这在条款中属于正常现象。
那么何来坑的说法呢?条款位置不同到底会有什么影响?
下面就进入第二部分。
二
条款位置不同,也可能是潜在的坑
——以续保为例
条款位置不对,也可能造成潜在的大坑。
一般情况下,不管主条款还是附加条款,只要把责任明明白白写上去了,那么符合这个条款约定,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
毫无例外。
责任本身是没有坑的。
那坑在哪里呢?
在附加条款出现的位置,位置不对,就可能造成续保的不稳定。
什么意思呢?
我们来看两份条款就知道了。
第一份是这样的:
它所在的位置在这里:
第二份是这样的:
它所在的位置在这里:
都是特药责任(外购药)条款,请问有什么差别?
这个问题我猜大家答不出。
两款产品都是目前市场上最热门的百万医疗险,且6年保证续保,区别在于第一款的特药责任在主条款里,而第二款在特药责任附加条款里。
因此同样的责任,续保不一样了。
第一款的特药责任在主条款内,所以续保和产品一样,都是6年保证续保,这6年内,都能享受该责任。
第二款责任因为放在附加条款里,
而保司只在主条款内才会给出续保承诺,所以特药责任不能保证续保。有历史理赔记录、或者是保险公司只要那么一删,很可能下一年连责任都没了。
所以如果不清楚这一点,那你很可能就会吃大亏。
说一个曾经发生的真实案例,
主人公阿风(化名)给自己买了份保证续保的百万医疗险,后来得了XX癌。
需要用到外购药报销,本来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阿风记得之前的条款里有外购药保障,可是就是找不到。
其中问题出在,这款医疗险“升级了”,新条款里明确外购药不再报销。
保险公司只在主条款做出过保证续保承诺,并不包括特别约定的外购药责任。
说好的赔外购药,结果产品升级就不管了,阿风直接给投诉到了银保监会。
最后保险公司妥协,赔付了已经发生的费用,但签订后期续保不再理赔外购药的协议。
虽然阿风拿到了之前的赔付,但之后的外购药保险公司已经免责,而癌症近些年有慢性病化的趋势,很多癌症是可以通过长期用药控制的,所以依然会有不小的损失。
可如果是之前的第一份条款,起码保证六年的保证续保期间内无虞。
这虽只是个个例,但只要责任在附加条款里,续保稳定性就会大打折扣,因为只要保险公司愿意,就可以随意动它。
不过像意外险这种随时都可以买、不用担心续保的,影响不大。
买的时候多注意点就好。
它主要对医疗险的影响较大,像外购药、质子重离子都是很重要的责任,条款位置就变的很关键,在主条款还是附加条款里,续保是不一样的。
那么,不同的条款位置到底要不要挑?又怎么挑呢?
三
怎么挑?
说到怎么挑,最关键的点是,注意条款细节,留意条款的「约定内容」。
至少要彻底搞清楚保险的责任有哪些,续保条件如何。
具体到产品上,重点关注对百万医疗险、意外险的挑选。(重疾险和定寿通常没有这层顾虑)
就百万医疗险而言,基础保障方面都清清楚楚写在主条款里,各个产品很难看出大差别。
真正让我们纠结的是,增值服务这些很细节的东西。
我在这篇“看过了上百份医疗险条款后,我发现这些服务很实用,而这些是鸡肋”文章里,专门对各项增值服务进行了详细解释。
重点关注两项,一个是外购药责任,一个质子重离子责任,在没有其他差别的情况下,这两项责任在主条款里比放在附加条款里来的更好。
主要考虑到后边续保,但理赔不受影响。
也没必要【条款位置】看得太重,
很多责任本来就是产品赠送的,如果产品保证续保,即便放在附加条款里,大多是不会轻易删的。
附加责任不续保,一旦纠纷多了,相当于砸了自己的招牌。
实在在意,可专挑责任在主条款位置的产品,大不了买个专项险,比如特药险(外购药)、质子重离子医疗险,稳稳的心安。
如果你感觉太复杂,记着一句话:
【好产品不爱打补丁】
回归到生活场景,如果有人抱着一摞合同跟你签,你自己也心虚。
像是这种,谁碰谁迷糊。
尽量放在一个条款里解决问题,会安心很多。
以上。
1、如果对保险知识不清楚,我下方有完整的保险攻略,可以具体了解;
2、如果有人给你推荐保险,不清楚好不好的,备注【保单诊断】,我会安排人帮你诊断;
3、如果不清楚自己家庭该怎么买保险,备注【保单规划】,我也会安排规划师进行咨询服务。
4、如果对保险存在任何问题,我可以帮你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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