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心理学之257:手术室里的专家劳务费,合情合理,但是否合法。/行为障碍

                         行为障碍
兴奋状态:指整个精神活动的增强。
躁狂性兴奋:包括情感高涨、思维奔逸和意志增强,且伴有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舒适感。
病人的精神活动,在知情意各个过程的本身和三者之间,以及与周围环境保持完整,相互协调和配合。
意志活动和表情,也与当时的思想、内心体验和愿望相一致。言语和行为比较容易理解,而且容易引起他人的共鸣。见于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的躁狂状态。
青春性兴奋:病人动作、行为和其它精神活动之间的统一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
动作和行为既无明显的动机和目的,也缺乏一定的指向性,以致杂乱无章,不可理解。
本能意向(食欲、性欲)增强,严重时可出现意向倒错,整个临床过程中,有一种特殊的愚蠢、幼稚、做作、冲动、荒谬、离奇的特点。
虽然病人显得很快乐,也不能引起他人的情感共鸣。见于精神分裂症青春型。(待续)

                 今日精选案例分析
近日,发生在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手术室里的专家劳务费问题,引发社会广大关注。
患者韩某,患脑梗赛住院,因县医院医资条件所限,经双方协商,聘请北京专家过来手术,另给专家劳务费一万元。
事件曝光后,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谴责,手术室里还收红包,无德医生,无良医院。
帮助收钱转交专家的王主任,已经被停职处理。
目前,患者称,双方问题卫生部门已经解决。医院同意,为其免费再做一个支架手术。
该手术在哪做,如何做,谁来做,都会成为很大问题。结果可能会不了了之。
一万元的劳务费,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手术费等,对于一个北京的专家来说,应该是合理的标准。
韩某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也说明其缺乏基本的诚信和契约意识。
双方既然已经达成合意,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没有撤销的理由。
飞刀走穴早已是普遍的社会现象,人们对此并不陌生。它为解决基层医院医疗条件有限,使病人得到更好的专家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此,新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实行省级区域注册有效,公立医院多点备案的执业方式,基本解决了省内飞刀走穴的合法性问题。
虽然如此,还是没有解决省外执业的问题,山西举报案当事人王主任,受到处理的症结就在于此。
按理说,医生的资格证是全国认可的,应该在国内的医疗行为都是合法的。
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执业注册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部分飞刀走穴行为并非合法。
医联体内部、帮扶单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救治等,所发生的医疗行为,都是合法的。
存在即为合理,彻底解决飞刀走穴合法性问题,实现医师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执业,需要从国家层面统筹解决,不会一撮而就。
卫生部门和医院,之所以对王主任做出相应处理,并同意免费再做一个支架,道理也在于此。
现在很多人不愿也不敢做好人,一方面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是当事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也与少数不分青红皂白,自以为客观、公平正义的媒体和媒体人有关。
山东假药案和山西举报案,它的积极作用就在于,可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让更多的病人从根本上受益。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在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肯定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受到制约甚至法律的制裁,这也是社会发展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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