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伤寒论》第6条太阳温病有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太阳病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今不恶寒,初证即现发热而渴,为温热之证明矣。综合其证:“脉浮、头痛、项强、发热、渴”。其证如果按照六经辩证,与阳明外证相当,可以按照阳明外证辩证治疗,方证符合白虎汤或白虎加人参汤。
同时,《伤寒论》为了区别太阳温病与太阳伤寒、中风的不同,在治法上提出了温病三禁:汗、下、火。此皆亡津助热、火上浇油之法。
若温病误用汗法,则出现身体灼热、脉浮汗出、热盛神昏的表现,《伤寒论》对于这种误治后的现象或者变证称为风温。
因温热在表,未成结实之里热,治当用清法,若误用下法,则津伤而小便不利,热盛神昏而直视失溲。
本是热症,若误用火法,则会热盛动风,皮肤发黄、四肢抽搐。
此温病三禁,当需识此,勿令误也,防止一误再误,以促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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