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鲜于枢对黄庭坚书法的评价
鲜于枢《论草书帖》草书八行,无款。末行有“此伯几真迹”五小字题识,左侧另有“渔父词”三字。
《论草书帖》较多地取法了《右军十七帖》,高、书、时、粗、得、复、理等字都与之近似,行笔气势稍加豪迈,开始出现向跌宕开阔探索的倾向。用笔简便迅捷,出锋方式的收笔频现,略有仓促感,苍劲雄迈的典型特色还没有充分展示。《论草书帖》的风格来源和形态表现与“五札”诸帖相类似,因此书写的时期应该大体相当,即《跋米云山图卷》的1290年前后。
《论草书帖》的文字内容很有个性,鲜于枢表达了自己的草书观:“张长史、怀素、高闲皆名善草书。长史颠逸,时出法度之外。怀素守法特多古意。高闲用笔粗,十得六七耳,至山谷乃大坏,不可复理”。
▲鲜于枢《论草书帖》局部
鲜于枢认为张旭“时出法度之外”,是一种保留的态度;怀素“守法,特多古意”,可谓至高的肯定;高闲“用笔粗,十得六七”,是指由于技术环节差,勉强及格;黄庭坚“大坏,不可复理”,已不入眼了。
▲鲜于枢《论草书帖》局部
值得注意的是,米芾在《论草书帖》中也阐述了一段看法:“…张颠俗子,变乱古法,惊诸凡夫,自有识者。怀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时代压之,不能高古。高闲而下,但可悬之酒肆…”。
这里除了对张旭更加不客气之外,对怀素和高闲的评价与鲜于枢很类似:对怀素评价最高,缺点仅提到了历史局限。“高闲而下,但可悬诸酒肆”与“勉强及格”是相同意思。
▲米芾《论草书帖》局部
鲜于枢对草书诸家的排序是:怀素第一、张旭次之、高闲更次之,至于黄庭坚,已被划在线外了。其判断标准是“法度”与“古意”,或者理解为“二王之法”与“晋唐古意”。张旭无可靠墨迹,暂不论。黄庭坚草书属于创新,被力主“复古”的鲜于枢划到线外,也可理解。从《千字文残卷》看高闲书法,确实存在用笔不连续和节奏性差的缺陷。
▲米芾《论草书帖》局部
以前有学者对鲜于枢这段草书论述理解不够透彻,导致一些不当的演绎。如王连起在《鲜于枢及其书法艺术》一文中说:“…论张旭、怀素、高闲,就用张旭、怀素、特别是高闲法为之,并能做到心手合一,可见其才学之高、功力之深。鲜于枢居杭州后,收藏渐多,除前面言及的那些名帖之外,高闲的《草书千字文》亦在其手。《论书帖》就与高闲的千字文结体用笔颇多相似。所以朱彝尊有'世所传高闲千文及张旭书,大约多出其手'的推测。”
且不论鲜于枢《论草书帖》与高闲《千字文残卷》风格的巨大差异,仅从文意看,既然鲜于枢认为高闲草书“十得六七”,属于刚及格,怎么会“特别以高闲法”为之,而且“心手合一”?抛开已经高度肯定的怀素,反而去向及格线上的高闲看齐,于情理上说不通,鲜于枢如果知道自己被如此“表扬”,一定会哭笑不得。
▲高闲《千字文残卷》
至于清代朱彝尊的推测,也无任何依据,我们根据米芾、鲜于枢的评价对照高闲《千字文残卷》,恰可证明这是真迹。朱彝尊文前面还有两句“元自赵子昂书法盛行,相率习妍媚之体。独鲜于伯几以古瘦见长…”(《曝书亭书画跋》),这一评价倒是准确的,而“古瘦”的特色来源正是怀素。
鲜于枢《论草书帖》在品评前人的同时,也是自己书艺的宣言,对于怀素的高度肯定也体现在其书法上。观其《魏将军歌》,无论是整体气势还是结字用笔,都模仿自怀素《自叙帖》,所达到的相似程度,在古人法书中可以说是仅见的。
近来有海外鉴赏家徐小虎的访谈,她说:“在唐代那个时期还不可能产生怀素《自叙帖》那样的草书”。《魏将军歌》这样怀素书风作品的存在,说明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自叙帖》在宋元时代已经存在并广泛流传了,如果不是唐代已经产生,又能如何解释呢?
▲鲜于枢《魏将军歌》局部
《魏将军歌》与《论草书帖》模仿的痕迹都很明显,依然属于风格酝酿、试验性质的作品。《魏将军歌》行书落款,与正文风格节奏上形成极大的差距,从整体看很不协调,也是这种状态的一种证明。另外,落款已经是后期行书特点,因此综合以上理由,《魏将军歌》的书写时间应稍晚于《论草书帖》。
另按:吴斌指出,“此伯几真迹”正下钤有“河东司徒世家”印,可视为这五字书者。《论草书帖》后钤有元代道士薛羲的“薛玄卿印”,薛氏昔为河东望族,可推知“此伯几真迹”为薛羲题写;薛羲在米友仁《潇湘奇观图》后有一则题跋,结体略似“渔父词”三字,所以此三大字也可能是薛羲手笔,左端《渔父词》的正文已经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