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锦源:曹冲称象有点悲剧
《曹冲称象》是人教部编版二年级上册第4课的课文 ,人教部说是根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改写的 ,又名《称象》。
课文内容如下:
古时候有个大官叫曹操。别人送他一头大象,他很高兴,带着儿子和官员们一同去看。
大象又高又大,身子像一堵墙,腿像四根柱子。官员们一边看一边议论:“这么大的象,到底有多重呢?”
曹操问:“谁有办法把这头大象称一称?”有的说:“得造一杆大秤,砍一棵大树做秤杆。”有的说:“有了大秤也不行啊,谁有那么大的力气提得起这杆大秤呢?”也有的说:“办法倒有一个,就是把大象宰了,割成一块一块的再称。”曹操听了直摇头。
曹操的儿子曹冲才七岁,他站出来,说:“我有个办法。把大象赶到一艘大船上,看船身下沉多少,就沿着水面,在船舷上画一条线。再把大象赶上岸,往船上装石头,装到船下沉到画线的地方为止。然后称一称船上的石头。石头有多重,大象就有多重。”
曹操微笑着点一点头。他叫人照曹冲说的办法去做,果然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教材给出的课文相关是这样的:
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载:
邓哀王冲字仓舒。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现在是一个讲究知识产权的时代。引文要标出出处的。用当下的标准,衡量古人,虽然不恰当,但至少可以说明,知识这东西,追究产权 有些荒诞。
我们都知道,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皇帝的倡领下风靡朝野,成为一种流行时尚。许多西域僧人来华传教,不少中国僧人去印度取经,大量佛经被翻译过来,在中国广泛流传,影响极大,导致志怪小说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蓬勃兴起。
从汉到唐这段时间,尤其是南北朝的文人对佛教造诣远超其他朝代。谢灵运甚至涉及佛性,直达佛教的源头。当时有佛性说与顿悟论,二者互为表里,联系紧密,因之亦可认为其所指实一。佛性说主张众生皆可成佛,顿悟论则阐明一次性可全部领悟诸法实相,合勘二者即为:众生皆可一次性顿悟成佛。竺道生的这一佛学主张,不仅为谢灵运所全盘接受,而且还有所变化与发展,这主要表现在其集中的《辩宗论》一文里。《辩宗论》又称《与诸道人辩宗论》,其中的“诸道人”,所指分别为法勖、僧维、慧驎、驎维、法纲、慧琳等僧人。
在此背景下,后世文人借鉴佛教故事也是必然。
大学问家陈寅恪先生就指出,曹冲称象使用了《杂宝藏经》的王子称象故事,陈先生论述如下:
印度佛经《杂宝藏经》载“弃老国禄”,“天神又问:此大白象有儿斤?而群臣共议,无能知者,而后大臣问父,父言:置象船上,著大池中,画水齐船,深浅几许,即以此船量石著中,水没齐画,则知斤两,即以此智以答天神。”
故事情节、包括称象使用的方法完全一样。
那么曹冲称象之事,是否来自稗官野史、小说家言?
并非如此,它来自“廿四史”之前四史《三国志·邓哀王传》,原文如下。
邓哀王冲字仓舒。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对比原文,外藩诸侯,替换了孙权。大官替换了曹操。称象的角色由曹冲承担。
陈先生得出结论:所以正史,也未必任何事迹都经得住考证。
《三国志》是正史,陈寿是文章大家,连正史都如此借鉴,可见天下文章一大抄。这本来无可厚非的。但你小学教材如此搞,就让学生以后不知所从了。化整为零的故事那么多,怎么会找不到呢? 实在有些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