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院地埋式医疗污水处理设备
大型医院地埋式医疗污水处理设备
医院污水处理标准实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中的规定。其中主要按照其医院的性质,所在区域接纳水体,医院规模,排放方式来要求排放标准。下面介绍几种常规的医院污水处理标准及方法:
县级和县级以上或者是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直排或间接排入河流大地等地表水体和海域的实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由于污染源越来越多,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已经接近上限,很多地区已要求达到排放标准)。
含传染病和结核病的医疗机构先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污水和粪便经过消毒以后在与其他污水一起处理。
大型医院地埋式医疗污水处理设备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表2·02的要求:
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
2、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第2.0.6条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1)构筑物结构紧凑,一体化。所有的池体可采用方形,和传统处理工艺的圆池相比,方形池可以共用池壁,既有利于保温又能相应节省土建费用和占地面积,共用水平底板则可以提高结构的稳定性。
(2)系统没有单独的二沉池及污泥收集和回流系统。可以不建单独的沉淀池,也可省去污泥回流设施,特别是当采用生物脱氮、除磷系统,可以节省大量投资与经常费用。
(3)可根据好氧过程的DO检测与缺氧和厌氧过程的ORP在线检测,通过改变供气量、切换进出水阀门、改变好氧与缺氧及厌氧的反应时间等,高水平地实现系统的时间和空间控制,高效地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及脱氮除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