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宣公十三年 先氏灭族 孔死悦晋
【经】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夏,楚子伐宋。秋,螽。(蝗灾)冬,晋杀其大夫先縠。(公元前596年,乙丑,周定王十一年,鲁宣公十三年,齐倾公三年,晋景公四年,秦桓公八年,楚庄王十八年,宋文公十五年,卫穆公四年,陈成公三年,蔡文公(文侯)十六年,曹文公二十二年,郑襄公九年,燕宣公六年,许昭公二十六年,邾定公十八年,杞桓公四十一年,纪庄侯十八年,莒渠丘公十二年,滕文公四年)
【传】十三年春,齐师伐莒,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萧也。(杜预注曰:救萧在前年。误,“楚子灭萧”当在去年)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
《左传》认为:清丘之盟,因为只有宋国真的讨伐了三心二意的陈国而免去被讥议,《左传》是在指责晋、卫、曹(杜预注曰:宋讨陈之贰。今宋见伐,晋、卫不顾盟以恤宋,而经同贬宋大夫。传嫌华椒之罪累及其国,故曰唯宋可以免。正义曰:往年清丘之盟,宋卿亦贬,传称“不实其言”。此年宋被楚伐,而晋、卫不救,即是不实之状於此发。传言“唯宋可以免”者,意在责诸国耳。嫌华椒之罪累及其国,恐言宋亦有罪,宜其不救。但盟之不信,唯椒身合贬,宋国无罪。言“惟宋可以免”,见诸国皆合责也。
秋,赤狄伐晋,及清,(即清原或晋原,在今山西运城市稷山县。当年(公元前629年)晋撤三行建五军曾蒐于清原。)先縠召之也。(杜预注曰:邲战不得志,故召狄欲为变。)
冬,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而杀之,尽灭其族。君子曰:「恶之来也,己则取之,其先縠之谓乎。」
清丘之盟,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杜预注曰:寻清丘之盟以责卫。)使人弗去,曰:「罪无所归,将加而师。」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说。罪我之由。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我则死之。」(杜预注曰:欲自杀以说晋。)
译文
十三年春季,齐国军队进攻莒国,由于莒国依仗晋国而不奉事齐国的缘故。
夏季,楚庄王进攻宋国,因为宋国曾救援萧国。君子说:“清丘的结盟,只有宋国可以免去被讥议。”
秋季,赤狄进攻晋国,到达清地,这是先縠把他们召来的。
冬季,晋国人追究邲地失败和清地战争的责任,归罪于先穀而杀死了他,把他的族人也全部杀掉了。君子说“'刑戮来到,那是自找’,先縠就是这样的吧?”
清丘的盟约,晋国由于卫国救援陈国,就加以责备。晋国使者不肯离去,说:“罪责如果无所归属,将要把战争加在你们头上。”孔达说:“如果有利于社稷,就请用我的死来作为解说吧,罪过由于我。我在执政,而面对大国的责备,这个罪责还能推给谁?我愿意为此而死。”
附
《春秋》:“春,齐师伐莒。”
《春秋》:“夏,楚子伐宋。”
《春秋》:“秋,螽(蝗灾)。”
杜预注曰:为灾,故书。
(秋,鲁国闹蝗灾。上次蝗虫成灾在7年前(公元前603年)。)
《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莒。”
“孙归父会齐伐莒”,事在鲁宣公十三年,故苏舆以为“公孙”之上当有“先是”二字。苏氏云:“下云'宣无熟岁,数有军旅’,即承此言之。《公羊》何注'先是岁饥,而使归父会齐人伐莒’是也。”公孙归父:东门襄仲之子,字子家。
(十三年“秋季,有螽灾”。公孙归父会同齐军征伐莒国。)
《史记·晋世家》说是邲之战后先縠奔狄,然后与狄伐晋,与《左传》出入较大。
《史记卷三十九·晋世家第九》:“先縠以首计而败晋军河上,恐诛,乃奔翟,与翟谋伐晋。晋觉,乃族縠。縠,先轸子也。”
(去年,“楚庄王围郑,郑告急晋。六月,至河。闻楚已服郑,郑伯肉袒与盟而去,荀林父欲还。先縠(亦书先谷,彘子)曰:“凡来救郑,不至不可。”将率离心,卒度河。楚已服郑,欲饮马于河为名而去。楚与晋军大战。郑新附楚,畏之,反助楚攻晋。晋军败。”先縠害怕被杀,于是逃亡到翟,与翟国商量讨伐晋国。晋国发觉后就杀死了先縠整个家族。先縠是先轸的儿子。)
先轸,因采邑在“原”又称原轸,前656年,在骊姬之乱时,先轸同重耳逃走,在外流亡十九年。前633年,晋国讨伐曹国和卫国,先轸为下军佐,占据了卫国的五鹿。前632年,中军将郤縠去世,先轸被超拔为中军将,率领晋军打赢城濮之战。前627年,晋国在殽之战打败秦国,生俘秦国将军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文嬴请求她儿子晋襄公释放秦国统帅,晋襄公答应了。先轸大怒,出言不逊,直言进谏。狄人攻打晋国,在箕交战。先轸因为对君侯无礼却没有受到惩罚,神志烦躁,寝食不安。他决定自行谢罪,脱下了头盔和铠甲冲入狄阵,战死在沙场。狄人砍了他的头送还晋军。其子先且居继任晋中军元帅。
先且居,因封于霍,又为长子,称“霍伯”。公元前625年于彭衙之战中击败秦人百里视(孟明视)。卒于公元前622年。其子先克。
前620年,赵盾为中军将,先克为中军佐。前619年,先克在堇阴夺蒯得之田。蒯得和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对先克年轻任要职不满,前618年,他们派人刺杀先克,箕郑父五人被赵盾杀死。
先縠,《史记》记载他是先轸之子,那就该是先克的爷爷辈了,似乎于理不合,《左传》认为,先縠应为先克的弟弟或儿子。
去年“邲之战”前,楚将伍参曾说先縠“刚愎不仁,未肯用命”,当时荀林父主和,毫无准备,说先縠战败之后恐担罪责,逃狄,且引狄攻晋,似乎不合情理,司马公所述不似《左传》合理。
先縠刚愎不仁,好战斗勇,引来去年晋国大败,自然难辞其咎,但晋景公放过主帅荀林父,却不念先氏祖辈几代功勋,“归罪于先縠而杀之”,且“尽灭其族”,实在也是太过乖戾了。正义曰:先縠之罪,不合灭族。“尽灭其族,为诛巳甚”,亦是晋刑大过,是为大恶。君子既嫌晋刑大过,又尤先縠自招,故曰“恶之来也,己自取之”。恶之来也,言大恶之事来先縠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