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领域之广播影视技术
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是国家高新企业认证领域中广播影视技术的一个分支,它包含了以下领域范畴:与数字电视系统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采集、编辑、制作与播出技术;关于节目制播网设备方面与软件的关键支撑方面的相关技术;主要应用在面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的加解密和密钥管理的关键支撑的相关技术;应用在数字媒体内容存储转发方面以及检索交互方面的相关技术等;
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看重和审查考核的是企业本身的实力与发展潜力,如果企业没有可以吻合的条件,那是根本申报不了的。
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注政策方面,高企认定政策逐年收紧,认定门槛逐年提高。所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绝不是只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只有做好万全的准备方可成功!
以前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知识产权便可以申请,但现在政策要求企业的知识产权需要是近3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才可以给予相应分数,企业的全部专利若是同一时间段申请的会遭到评审人员的质疑,会影响甚至拉低高新的分数!
企业系统若是填报的有软件著作权,区级还会组织现场考察,要求企业进行现场演示操作,要求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而且对演示人员的要求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还要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所整理好的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和完整的企业财务报表以及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要保证这三者的数据一致!另外还要把握住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这一块,须提供收入对应的合同和发票证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考核的是认定前三年企业的研发制度文件资料-研发项目情况-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实况-高新技术产品-技术领域的选择和确认-企业成长性等7者的关系,在目前高新政策不断更新和考核逐渐提高门槛的艰难情况下,企业的准备工作须提前至少1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