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的晚上,晴雯拒绝陪宝玉洗澡,拉开了悲剧人生的开始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贾府里人过端午节。
节日当天,晴雯因为服侍宝玉穿衣服时,不小心将扇子跌落在地。宝玉因为金钏儿之死,心情不好,所以当场埋怨她。
晴雯当即怒了回去,两人争论之际,袭人出面当和事佬,说出晴雯道:“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
晴雯说完之后,激怒了宝玉,当即要将她撵走。后来林黛玉从屋外进来,才将此事化解。
当天晚上,宝玉跟着薛蟠喝完酒后回来,看到院中乘凉枕榻有人睡觉。她还以为是袭人,拉起来后才发现是晴雯。晴雯见是宝玉,便有意躲他,说道:“怪热的,拉拉扯扯作什么!叫人来看见象什么!我这身子也不配坐在这里。”宝玉笑道:“你既知道不配,为什么睡着呢?”晴雯没的话,嗤的又笑了,说:“你不来便使得,你来了就不配了。起来,让我洗澡去。袭人麝月都洗了澡,我叫了他们来。”宝玉笑道:“我才又吃了好些酒,还得洗一洗。你既没有洗,拿了水来咱们两个洗。”晴雯断然拒绝,还笑着说出他和碧痕洗澡的事情。
晴雯这样做肯定没有错。因为她是一个冰清玉洁的人。她的判词里写她: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这实质是晴雯个人真实写照。
她机敏过人,敢爱敢恨敢说敢骂,所作所为都是光明磊落的。她得知房里的小丫头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就拿簪子扎坠儿,并且做主将她撵走;嘲讽向王夫人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儿”;王善保家的搜查大观园时,唯有她“挽著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这种做法和贾探春打恶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异曲同工。
袭人和宝玉偷试,在她看来是不对的,是偷摸做的丑事。所以宝玉端午节的晚上,借着酒劲让她同自己一起洗澡时,她断然拒绝。
但是晴雯临死前,对此却有些后悔不已。
红楼梦第七十七回,晴雯被王夫人撵走后,到了表哥多浑虫家里。宝玉晚上偷偷去看望,宝玉问她有什么心事时,晴雯呜咽道:
“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 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凭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人之将死,其言也真。晴雯将死,所说的自然是心里话。由此可知,晴雯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对曾经放弃过的机会,是后悔的。
晴雯原本是赖家从外面买进来的丫头,因贾母喜欢送给了贾母,后来深得宝玉的信任,本来比袭人更有优势成为姨娘。但是她洁身自好,不肯向袭人一样偷做丑事,不肯向贾府这个恶劣的环境低头。
自古以来,适者生存,晴雯拒绝同宝玉一起洗澡,表现了自己的高洁,拒绝向环境妥协。这就像是伟大的屈原一样,宁愿投江一死也不愿苟活。两人的精神是一样的,但是区别在于,屈原是一个伟人,而晴雯是一个丫头。
更重要的是,晴雯不仅没有遇上好的时代,还遇到了一个她生命里的恶人——王夫人。
王夫人是一个无能的人,袭人与宝玉把生米做成熟饭,她只能将错就错,保袭人当了准姨娘;而对晴雯这种善良的人,她却痛下杀手,赶尽杀绝,恶事做尽。
所以,如果晴雯真的没有拒绝宝玉同宝玉一起洗澡,或许她人生不会有悲剧,生命弥留之际也不会后悔。
声明:本文系资料重点引自《乾隆庚辰四阅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胡适藏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蒙古王府本石头记》《郑振铎藏本》【文/小涵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