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解说五,车辆在人行横道上未礼让行人
事故责任解说五,车辆在人行横道上未礼让行人
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从6月开始,编者计划发布30-50个比较常见的交通事故视频,这些视频都比较典型,且事故责任基本明确,但因地区差异,可能会有相差一档的浮动,如果超过一档,那么,事故责任的公正性就存在异议,可能有被和谐或私下有猫腻了,具体有哪些猫腻,大家自己去想了。同时,也给广大车主,包括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一定的借鉴。因为,根据一些新闻报道,一些地区的事故责任认定还是存在非常不公正的情况,不合法的案例经常发生。本篇是第五篇,介绍车辆在人行横道上未礼让行人,发生事故的情况。
下面,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立场、角度进行分析。
如果你是车主,行人有哪些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这里重点说明下,法律明确规定是行走,而不是跑步,你可以自己去查阅下法律条文,有些地方用的词是“通过”,有些用的词是“行走”,所以,法律规定,在人行横道上是应该行走的,而不是跑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行人的上述行为基本没有违反法律,虽然有“过失”但编者还是更倾向于无责,但如果行人折返的话,发生事故,编者倾向于行人有责了。
如果你是行人,车辆有哪些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所以,车辆的责任非常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该行人无明显违章情况,但车辆明显违法了法条规定。也就是说,车辆为全责,行人为无责。
所以,该起事故的责任为车辆全责,行人无责。如果是其他责任情况,就存在问题了。
扩展评述:虽然编者也认为车辆为全责,但作为行人,在人行横道上奔跑也有过失或不当的地方。 事实上,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有些细节,可以影响责任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