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填报说明
如实、准确、规范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合法、有效。
一、中小学教师填报说明
(一)“基本信息”栏目
1.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2.性别、生日、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准确填写,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二)“基本信息-扩展”栏目
1.教龄: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2.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两者相加之和不得大于教龄。
3.任教学段:准确填写。
4.任教时间:为从教时间。
5.教师资格种类:按证书规范填写。
6.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认真仔细核对。
7.学校所在地:如实选择“城市”、“乡镇”、“农村”、“薄弱”。
8.任届期满考核结果:如实填写。
(三)“申报信息”栏目
1.单位推荐排序:填写,例如2/5。
2.申报级别、申报系列、申报职称、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如实选择。
3.现从事专业:按现任岗位填写。选择“其他”后,统一规范填写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
4.专业工作年限:一般填写教龄,如有与现岗位专业相近的教师以外系列专业工作经历,可将相应工作年限与教龄合并计算。
(四)“学历信息”栏目
如实填写全日制及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情况。
(五)“学习经历”栏目
填写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1.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上院校所盖公章一致。
2.毕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
3.学制:填写年限,例如“3年”。
(六)“现专业技术职称及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栏目
选择正确的级别、系列和职称。
1.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2.首聘时间、聘任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3.最后聘任时间起、最后聘任时间至: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
4.聘任总年限: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年限。
5.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还应再“新增”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
(七)“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栏目
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八)“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并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栏目
据实填写。
(九)“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目
按年度顺序如实填写近五年考核信息。
(十)“工作经历”栏目
按时间顺序填写,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承担主要工作任务: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十一)“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栏目
准确填写继续教育情况。
(十二)“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情况”栏目
在农村学校(含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十三)“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指导(辅导)社团工作情况”栏目
1.班级、人数:填写管理的班级、辅导的社团和学生数,如:初一(1班)45人。
2.成绩效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十四)“任现职以来获得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3项。
2.项目:按照证书准确填写。
3.位次: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
4.等级:发证部门级别,如:“省级”或“市级”。
5.时间:证书落款时间。
6.批准机关:与证书上的公章一致。
(十五)“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栏目
按时间顺序填写。
(十六)“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栏目
1.讲授课程名称:按实际任教学科填写。
2.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课时数及总课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十七)“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栏目
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十八)“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栏目
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限3项。
(十九)“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等。不限级别。限3项。
2.时间、批准机关、项目、等级、位次的填写要求同“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
(二十)“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栏目
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一致填写。
(二十一)“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等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教材等。限3项。
2.题目: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教学法效果分析》”。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其中发表论文的填刊物名称;出版著作、教材的填出版社名称。
5.位次:同项目“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的位次填写。
(二十二)“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科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教研、科研(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限3项。
2.时间、批准机关、项目、等级、位次的填写要求同“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
3.学校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二十三)“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栏目
按实际情况填写。
(二十四)“任现职以来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
2.课题:填写公开课:课题名称,如:“公开课:《××××》”。
(3)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优秀”。
(二十五)“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具制作等),教改成果通过哪一级鉴定,本人所处位次,在何范围内交流推广”栏目
如实填写。
(二十六)“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栏目
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