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勋功:错的是你,伤的是我
(本文虚构 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请勿对号入座)
这个社会,有些事本不该这样。
本来一件小事,闹出人命后,再闹出沸沸扬扬的风波。
两个鸡蛋。算不了什么,值不了几个钱,不值一提。
而如果去偷呢?性质就不一样了。
有位老人逛超市,偷偷塞了两个鸡蛋放在裤袋里。超市工作人员发现了,被拦下。老人则不配合,僵持不下反而往超市里跑,趁众人不注意时,又将裤袋里的鸡蛋放回了原处。
监控录像完完整整地将老人先偷后放鸡蛋的偷盗行为记录下来。
事情如果到此打住,应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超市出了这事,不分大小,不太可能轻易放过。偷窃不分大小,性质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工作人员不去追究,听之任之,应当是不允许的,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问一下,为什么,盘查盘查,警告,不过分,也有必要。
于是,几名工作人员围了上去,试图和老人进行交涉。
这年头,管闲事,看热闹的人不少。听到超市里有人偷东西,被抓了现行,很快就聚集了一批围观的顾客。
看到这场景,这位老人脸上挂不住了。“树活皮,人活脸”,广庭大众之中,这丑眼看出大了,挣扎着想逃之夭夭。
这样,要走的与要留的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争执。
这个拉扯的过程有监控显示,工作人员拉扯的是老人的衣服,没有任何逾越行为。
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了:2分钟后,这老人突然倒地不起。众人吓坏了,立马报警和打急救电话。
最终,老人还是没有抢救过来。
两个鸡蛋,一条人命。
如果这样算,这命多不值钱。如果这位老人可以后悔的话,相信打死他也不会这样干。
虽无直接联系,终究与之有关。
好好的一个人,说死就死了。逝者已了,家属当然接受不了。
问问为什么可以理解。
而了解这个过程后,家属不干了。认为是超市造成了老人的猝死,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38万元。
轩然大波。
家属认为理高万丈:
“超市人员对我父亲言辞激烈,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让他急火攻心,他有自尊心,爱面子,你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给他台阶下,超市难逃其咎!”
啧啧!你看这说的!照此推理,老人偷了鸡蛋,应该客客气气,应该不去盘问,应该礼送出店。或者说,老人偷的没错,要驱散围观的众人,要么当着众人说老人的好话,打躬作揖。不这样,超市就错了。
事情眼看就要被颠倒。
偷窃的没错,而被偷的有错。
既然以为错了,就要赔,而且是巨款。
法院接到了这个案子,很是慎重,历经半年的撕扯,迎来第一次宣判: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超市一分不赔。
而家属不服,再次上诉。又经过一个时期后,最终判决:维持原判,超市一分不赔。
这场官司引起了强烈的共鸣,令千万网友拍手称快。
央视网用了近半个小时的视频,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问题是,类似的事情,并非罕见。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可能有。有人形容是一桩桩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一次次刷新我们的下限,冲撞着我们的灵魂。
有人举出了同样莫名其妙的几桩事情:
有人粗心没锁车门,有两名幼儿钻进了车内,因触碰了车内的控门锁,导致车门被锁,最终因脱水性休克死亡。孩子意外死亡,家长当然悲痛不已。然而,家属却要求车主赔偿,认为车主不锁车门,才导致孩子丢了性命,所以“你得负责”。
在学校里,3名学生将一个男孩堵在门后,合力围殴。其中一名率先动手的学生,突然摔倒在地,猝死现场。事后,这名猝死学生的家长跑到学校大门口拉上横幅,写上“冤枉,还我儿子命来”。而监控显示,从头到尾被群殴的孩子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根本没碰这个猝死的学生。可怜遭受欺凌的一方,白白受了欺负,还被扣上“杀人犯”的污名。
有名男子偷窥隔壁的女人洗澡时被她的丈夫发现,这种行为不齿啊!这夫妻俩怒气冲冲,到这名男子家门口质问。但这男子闭门不出,警察过来好言相劝也没能喊开门。只好作罢。不料第二天,这个偷窥女性洗澡的男人去跳窗死亡了。随后,这男人的家属找上门来,将这对被偷窥的夫妻告上法庭,索赔88.9万元。
哟哦!如果说人死了能让人同情的话,那是因为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但是要弄清楚这人是为什么死的?你偷超市的东西猝死,你钻进别人的车里窒息死亡,你打人猝死,你怕丢人跳窗自杀,明明是有错在先,这样的死与别人没半根毛的关系,有的甚至还给别人已经带来了伤害,怎么还可以厚颜无耻地变得有理起来,甚至狮子张大口索赔,堂而皇之地告上法庭?
凭什么有这种底气?
明明错的是你,伤的却是我?令人三观炸裂。
为什么会是这样?有人无理取闹,认为闹则有理,有人怕闹,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有社会的默认,在一定程度上助推;有法律的某些缺失,这样,伤的当然只有对的。
恶俗观在作祟:“死者为大”,“比谁更惨”。
可以“不讲对错,不论是非,我弱我有理,我惨我没错”。
只要死了人,就要人作出赔偿,“更惨”的总占上风。
所以,就有了这咄咄怪事的“层出不穷”。
就在日常生活中,就在我们身边,总是能看到一些“自诩弱者”的人,趾高气扬地进行道德绑架,要你让座,要你放过他,要你宽容,要你原谅,即使他的错受了损失还反过来要求赔偿他。
还好,老人偷鸡蛋被抓猝死家属索赔案被公正判决,给大家带来了信心。
的确,在法律面前,无所谓强者弱者。面对责任,没有弱者有理,也没有死者为大,我们要强调的是谁对谁错,而不是谁强谁弱。
虽然,遇上这种事,还有个人的不牵就,不附合。
加上还要社会的不认可,理论氛围的正确营造。
恶俗的价值观这才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础。
当然,这一切有可能是利用了人们的同情心,人死了,同情,你比我差,同情。同情没错,当然好。
只是要记住,同情并不一定代表正义公平。
相反,有的同情却有可能助长恶习。
所以,同情不能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