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 温州电化厂氯爆事件
1979年9月7日13时55分,温州电化厂液氯包装工段发生液氯钢瓶爆炸的恶性事故。
事故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住院治疗,429人接受门诊治疗。直接经济损失26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7万元,受影响的共32个居民区,6个生产队,最远距离达4600m,并影响到温州市和温州地区100多个企业的生产。
爆炸现场
爆炸后的厂房
9月7日下午1时55分,温州电化厂一只0. 5t灌装液氯后的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瞬间全厂气雾弥漫,爆炸形成的蘑菇状气柱冲向天空达40余米。事故造成现场的钢瓶中又有4只爆炸,5只被击穿,13只被击伤和严重变形,5t液氯计量槽被钢瓶碎片击穿泄漏,10t液氯储槽的阀门被打断,414m²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液氯工段的液氯包装厂房被夷为平地。
液氯从这些容器内冲出,泄漏的氯气共达10. 2t,当时是东南风,风速3.7m/s,大量的氯气迅速呈60。扇形向西北方向扩散,中轴线距离为4600m,波及范围达7.35km²,共有32个居民区和6个生产队受到不同程度的氯气危害,造成大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发生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调集25个单位,52名专家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人员全面调查了温州电化厂全部钢瓶的来龙去脉。经过仔细查证,电化30号钢瓶是8月29日充装当天运到温州市药物化工厂的氯化石蜡工段,9月3日运回电化厂,9月7日包装后不久就发生了爆炸事故。
爆炸后的钢瓶
调查组得出结论,这次爆炸的直接原因是温州市药物化工厂液氯钢瓶使用管理不当,工艺不合理,操作失误,导致氯化石蜡倒灌入钢瓶内,引起化学爆炸。同时,温州电化厂钢瓶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充装液氯前检查不严,没有复核皮重,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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