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我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扎实为民办实事

梅溪河被誉为汕头人民的“母亲河”,是我市三大水厂的取水口。在梅溪河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我院始终秉持“发一份建议,守一江清水”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为守护“母亲河”水源地筑牢司法屏障,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饮水安全问题。自“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始终把开展梅溪河(金平段)整治专项行动列为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梅溪河水源区内非法养殖、畜禽污染、废水直排等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生态保护类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履职尽责。

4月19日,我院在对梅溪河金平段开展巡查时,发现梅溪河河堤铁丝网防护设施存在拆损毁坏问题,水源河流堤防存在安全隐患,破坏了水域功能和生态环境,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保护广大居民的饮水、用水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于19日当天依法向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合力共同推进我市饮用水源地安全。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表示,将马上组织专人进行整改修复,保障广大居民饮水安全。这也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发出的第8份生态保护类检察建议。
下来,我院还将继续加大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职能的宣传力度,形成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更好地用“检察蓝”守护母亲河“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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