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铸钱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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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六年(1527),明世宗和大臣们关于他亲生父母名分的争执基本平息,这个被称为“大礼议”的事件最终以皇帝的胜利而告终,世宗借此树立起他在朝廷上的威信,完成了从一个入继藩王到九五之尊的蜕变,这一年他正好二十岁。嘉靖朝初期,世宗任命了以张璁、桂萼为首的一批“大礼新贵”,大力革除前朝的旧臣势力与弊政,积极推行政治变革,内容涉及科举、吏治、税法等诸多方面,史家称之为“嘉靖革新”。正是在这一年,铸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

  一、铸钱概况

  《明会典》载,“六年奏准铸造嘉靖通宝一千八百八十三万四百文”(2),这是下达给工部宝源局在北京铸厂的指标,议铸钱时已经是该年十二月,正式开铸则是嘉靖七年(1528)(3)。南京宝源局稍晚于八年(1529)开铸(4),定额略高一些为二千二百六十六万八百文。

  铸钱的目的不仅是经济上的需要,也有政治上的考量。最初议定的钱文是并非“嘉靖通宝”,《会典》载:“嘉靖六年,令晓谕京城内外,但有收积新钱限一月内尽数赴府县并各兵马司出首,具呈户部,照铜价给两银,收过新钱,即与销化贮库,听候铸大明通宝取用”(5),这里“新钱”指的是新铸的滥恶私钱。这个建议应来自那些想要革新钱法的言官们,而且类似的言论在之后的隆庆和万历朝都有出现,动机无非是想统一钱文,以期可保行之万世,一劳永逸的解决钱文品种太多所带来的通行上的困扰。然而终明一世这个建议都没被采纳过,铸有帝号的铜钱不仅仅是一种货币,还是一个深入民心宣扬帝制的工具,世宗和他的继任者最后都选择把自己的称号铸到钱上流布四方,现存的大明通宝钱最早出现则是在南明时期了。

  又“令工部查照永乐宣德年间事例,差官于直隶并河南、闽广铸造嘉靖通宝,解京贮内府司钥库,给军官折俸,并给光禄寺买办物料,每钱七百文折银一两”(6)。这一条与《明实录》的叙述有出入,根据《世宗实录》嘉靖六年十二月申辰朔条所录,上谕户部论及盐政和钱法的弊病,要求拿出解决的办法,时任户部尚书的邹文盛在奏疏中建议:“宜仿永乐、宣德故事差官铸造,及先臣丘浚所议,于直隶、河南、闽广旧常私铸之地,令有司编立能铸人役,给工制造厚重好钱”,这个建议并没有得到批准,因为世宗认为“若令私铸地方开炉铸造,则奸弊愈滋”,同时又下令户部会同工部“查累朝未铸铜钱俱为补铸,与嘉靖通宝兼用”,却也没有下文。

  嘉靖钱的质量无疑是明钱中的上乘,顾炎武称之为洪武以来“最为精工”,然而铸造成本过高却使得铸钱的定额时常无法完成。嘉靖十九年(1540),户部建议将还未铸完的数额分派给南北工部铸造,北京工部辩称“铜锡料具出南京,工巧而物贱,宜归南京,从之”(7)。虽然有其客观原因,这个推诿行为得到允许,与皇帝此时对政务的荒怠不无关系,嘉靖帝素好神仙之术,同年八月因听信方士段朝用之言,以为“深居无与外人接,则黄金可成,不死药可得”,开始深居西苑炼丹斋醮以求长生,不再上朝了。后一年北京宝源局便告停铸,原因是所铸“得不偿费”(8),南京局似未受影响,二十一年(1542)时仍在铸造,事见于顾太初《客座赘语》(9)。

  嘉靖二十年(1541)蒙古吉囊攻陷河套,同年九月与其弟俺答分兵入寇山西,其后数年又多次入侵明领地,二十九年(1550)的庚戌之变,蒙古铁骑一度兵临北京城下,胁求通贡,战事频发军费剧增,明朝由此陷入一系列长期的财政危机。嘉靖二十三年(1544),朝廷试图恢复明初曾经实行过的五等钱式,命工部仿照洪武钱式样,铸造折二、折三、当五和当十钱各三万文,钱背注明记重文字(10)。这个试图发行虚值大钱来贴补财用的试验似乎并不成功,最初下达的铸额被怀疑并没有完成,之后也再没有铸造大钱的记录。

  仿自元制的五等钱式洪武时期曾在全国多个地区大力推行,短暂的辉煌过后却几近消失,最根本的原因是发行大钱极易招致私铸的盛行,永乐以后国家铸币以小平钱为主,整个明中后期五等钱式齐出的情况只有嘉靖朝这一次,加之划时代的采用黄铜作为铸材,使得嘉靖记重钱在明代铸币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

  嘉靖三十二年(1553)十一月甲辰,“谕工部铸洪武至正德纪元九号钱每号一百万锭,嘉靖纪元号一千万锭”(11),这条圣谕同时记录于《世宗实录》和《明会典》之中,引起后人无数的争论。之前的嘉靖三十一年(1552)被称为“倭患”的分水岭,徽州人王直勾结倭寇大肆入侵,东南沿海的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省均饱受其害,朝廷不得不派出大量军队抵御,同时在北方,明与蒙古诸部的战事仍在继续,皇帝想要铸钱的心情此时变得尤为迫切。而一千九百万锭(每锭五千文)的铸额,即使以北宋铸钱高峰期每年约四百五十万贯(每贯一千文)(12)的水平计算,也需要二十几年才能完成,且不论明时钱局的生产能力与北宋年间的差距,铸这么多钱所需要的成本更是大大超出了国家所能承受的范围。按照户工二部的估计,这个铸额全部完成需要本银约三千二百八十二万七百七十两,而当时太仓库贮银只有一百五十三万六千两,尚不足以应付京师和各边镇基本日常开支,仅是嘉靖钱的一千万锭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十几年深居修道,皇帝的思维此时可用混乱来形容了。

  补铸前代年号钱的命令在嘉靖朝一共下达过两次,最后都没有实施,详细情况可参阅叶世昌、潘连贵先生的《嘉靖年间没有补铸钱》一文(13)。世宗晚年性情乖戾,惟有大学士严嵩能与之亲近,巧言应对才使得补铸的事情化于无形,不过嘉靖通宝的铸造规模还是增加了,铸局也不止限于两京的工部宝源局,如嘉靖三十四年(1555)就题准铜矿资源丰富的云南开局铸钱,拟定的年铸额为三千三百一万两千文,当时户部对云南开铸事宜的覆言中尚有 “并行两广、福建、山东、凡出铜地方,如例遵行”的字句(14)。

  嘉靖四十三年(1564),北京宝源局“匠役人等侵料减工,致轻小滥恶不堪行用者”,内阁首辅徐阶上疏条陈铸钱五害(15),于是铸匠治罪钱局停铸,宫内赏赐只用南京和云南所出的好钱。四十四年(1565)再次开铸,又因为“旋边劳费以鑢铴代之,而铸工竞用铅锡以便剉,奸徒盗铸并金背亦不售,闾阎大困,后用部议止勿铸”(16)。云南局的情况也不太好,实际所铸并没有达到当初预定的数额,当地民间习用海贝作为货币,铜钱难以通行,只能不远万里运至京城国库,耗费的成本太高没有什么铸息可言,虽然皇帝不顾大臣们的议论一再坚持,云南钱局终于还是在这一年停铸,国家收税和发放官俸都改为用银(17)。四十五年(1566)世宗病重,服食道士王金等进献的丹药,药性燥致火发不能愈,十二月庚子崩于乾清宫。

  嘉靖时补铸的命令没有实施,后世却有铸造嘉靖钱的记录。《会典》载:“凡南京铸钱……隆庆二年以船料取用反过三分,题准停铸”(18),《滇志》里也有隆庆年间云南铸钱的记录(19),隆庆通宝钱存世实物版式铸工均属同类,为隆庆四年(1570)北京宝源局所出,以上两个地方当时如果真有开炉,铸的可能仍是嘉靖通宝钱。此外《学庵类稿》食货志中还有万历五年“增设湖广荆州、衡州二府钱局,遣内官开矿采铜铸嘉靖万历钱”之说。宦官参与铸钱事务嘉靖时已有之,谭希思《明大政纂要》载嘉靖十九年(1535)“铸嘉靖通宝钱,命内监铸造”,朱睦绍也在《里朝中州人物志》称:“(嘉靖时)中官张志聪、吴勋造币于杭,自擅权利,又纵行头,色料既不中程,而盈金以逋,十年不讫工”。

  二、钱制的变革

  嘉靖朝处于明代铸币的转型期,铸钱业相比永宣时期的落寞,呈现出焕然一新的气象。除了恢复五等钱式之外,嘉靖钱最大的变化是采用锌黄铜作为铸材,取代了之前长期使用的锡青铜,这是中国铸币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水岭,而这得益于锌冶炼技术的进步。黄铜的颜色接近于黄金,在当时可能更受欢迎,虽然可塑性不如青铜,但是更耐磨和耐腐蚀有利于保存,铸材的改变也使得铜钱的面貌与前代诸钱有所不同。

  《会典》载嘉靖中铸钱则例,每铸“钱六百万文合用:二火黄铜四万七千二百七十二斤,水锡四千七百二十八两,炸块一十四万五千斤,木柴二千三百五十斤,白麻七百七十斤,明矾七十七斤,松香一千五百六十六斤,牛蹄甲十万个,砂罐三千五百二十个,铸匠工食每百文银三分八厘”。四十二年修订钱制,“每钱一千文,旧重七斤八两,今重八斤,每铜五万斤、锡五千斤铸钱六百万文,共重四万八千斤,除火耗四千斤,仍扣剩铜锡三千斤。”对比前后二则例,锡的配比相差非常悬殊,而后者又与万历时的则例大致相仿,可知前者所录应有缺漏。(20)

  “二火黄铜”是当时铸器所采用铜材的一种,另外还有三火、四火等类。黄铜的生产方式有两种,一是采用生铜和炉甘石(菱锌矿)入炉冶炼而成,这种方法“烟洪飞损”耗费较大,这种早期工艺生产出的可能就是二火黄铜;另一种方法采用单质锌替代炉甘石,崇祯时户部尚书候恂《鼓铸事宜》疏云:“铜矿产于石中,一火成铜铅,二火成黑铜,三火成红铜……复用窝铅点化之,则成四火黄铜”(21),“窝铅”又作“倭铅”,指的是用炉甘石提炼所得的锌。宋应星《天工开物》中说:“凡黄铜,原从炉甘石升者不退火性受锤,从倭铅升者出炉退火性,以受冷锤,”可见后者的延展性强于前者,更适合冷加工。又载:“凡铸器,低者红铜、倭铅均平分两,甚至铅六铜四;高者名三火黄铜、四火熟铜,则铜七而铅三也,”两种黄铜中锌的来源不同,四火铜中锌的含量更低一些(22)。二火黄铜比之青铜加工起来困难许多,所以最初时仍要加入一定量的锡来调和,四火黄铜的性能比较优越,万历时则例中用四火铜铸金背钱仍有加锡,工部便有议论认为“倘有四火黄铜,则水锡乃不需之物。”

  嘉靖钱中有所谓金背、火漆、旋边、一条棍,这些称号其实都有特指,来源于京师百姓对当时市面流通制钱的通俗称谓,徐阶在他的《请停止宝源局铸钱疏》(23)中有详细的介绍:

  “盖制钱之解自南京者,其背或以金涂之,民间因谓之金背;或以火熏其背而使之黑,民间因谓之火漆;其云南所解及宝源局先年所铸,纯以铜锡不搀以铅,每钱一文,秤重一钱二分,钱边又皆经由车旋,民间因其色黄美,其质坚重,其边圆美,谓之旋边;近年局中所铸,为科官建议,革去车旋,止用铸剉二匠,而工匠人等,又复侵盗铜料,民间因其色杂,其质轻,其边剉磨贫糙,遂谓之一条棍。所谓旋边者,工费重大,故奸民不利于私铸,所谓一条棍者,工费轻省,故私铸由之盛兴,且一条棍与私铸之钱相似而难辩,误受于甲,转眼便不能行之于乙,故民间于一条棍不肯行使,并将金背等项,亦皆不行。”

  后人论及金背、火漆等钱,往往只说其工艺的不同,却很少留意产地。金背与火漆产自南京,由万历时的铸钱则例可知,分别采用四火和二火黄铜作为铸材。明时钱局中确有“熏色匠”(24)的工种,用烟熏来掩盖铜色杂应有其事,以金涂背对于铸钱来说则工艺复杂成本太高,有可能是老百姓的误传。南京产嘉靖钱为何目前还不能确定,铜钱背肉上往往因翻砂产生的细小颗粒状突起,若配以四火铜金黄的色泽,或许会造成涂金的错觉。用旋车加工钱边的工艺并非嘉靖时候特有,洪武钱中就时常能够见到。根据徐阶的描述,“旋边钱”指的是北京宝源局早期所铸以及云南局解京的好钱。北京所出可能是俗称“记重手”的光幕平钱,此类中既有合乎标准的大样,也有一些铸工低劣的小样减重钱存世;云南产嘉靖钱已经确认,就是被称为“遒劲”版的一类,当地出土颇多,且多见大而且厚重者,未流通的边道上还能看到清晰的旋纹。将铸好的钱坯用木条穿成一串,再用长方形的牵鎈修整其边,就是所谓“一条棍”,《天工开物》中的鎈钱图是其真实的写照,鑢铴代替旋车使得加工更简易,但也降低了铸钱的门槛。金背、火漆、旋边到万历时发展成为官方铸钱的术语,所指为何又有所不同,剉边钱启祯时更加泛滥,私铸也愈发不可收拾。

  三、流通与私铸

  明前期实行的银钱之禁,本意是为了保障宝钞的顺利通行,然而纸币的滥发无度和缺乏统一有效的财政管理,使得钞法至弘治年间已经溃不可行,白银从最初仅在民间私下通行,一跃成为国家主要的法定货币。银多用于大额交易,铜钱作为辅币使用,在百姓生活中仍占有重要的地位,长期钱禁带来的铜钱投放量不足,是由存留下来的历代“旧钱”和民间的私铸来填补的。

  明朝自嘉靖时,始将本朝自洪武以来所铸各种年号官钱称为“制钱”,而把唐宋等前朝所出通称为“旧钱”,两种铜钱在市面上“相兼行使”,制钱的价值比旧钱高一些。《会典》载嘉靖三年户部颁布榜文,命令京城内外只许使用两等铜钱,一等的“好钱”七十文折银一钱,次等的“低钱”一百四十文折银一钱,其余私造劣钱一律禁止通行,违者发去闹市枷号示众;四年低钱停用,各宣课司收税只收好钱和宝钞(25);六年议铸钱时,户部建议顺应民情恢复以往标准,允许“中样旧钱每一百四十文准银一钱,轮郭周正而大者半其数,与国朝通宝随宜行用”,世宗认为这样作“奸弊终难禁革,钱法终难疏通”,坚持只许用好钱一等七十文准银一钱(26)。

  嘉靖二十年前后,户部下属各钞关收税都以白银为主,不收纳钱钞;三十二年只许使用本朝制钱,税课抽分更是专收嘉靖通宝,一时间市面上闹起了钱荒,工部所铸难以济用,在严嵩的建议下又恢复了历代“旧钱”的使用(27);之后采纳给事中李用敬的建议,令制钱和前代旧钱上品者“俱以七文准银一分,其余视钱高下,或十文或十四文或二十文准银一分”,出内库钱给文武官员发俸时,却又不论新旧美丑都按七文计算,官员拿到市上强加于民,“民益骚然”;当时各地灾患不断,四方流民聚集京师“死者相枕藉”,议者以为是钱法不通的缘故,于是御史何庭钰上疏请求允许百姓使用小钱,以六十文当银一分,户部认为这样容易引发私铸,坚持不同意,庭钰上疏怒斥户部尚书方纯、郎中刘尔牧,世宗采用了何的意见,将尔牧削职为民,并诏令历代钱以嘉靖通宝七文、洪武诸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折银一分;四十四年终于放弃了七文准银一分的强制兑换标准,听从民便不再限定文数,而收税和发放官俸全部改用白银(28)。

  私铸的问题自成化年间已经开始困扰朝廷,因为这时铜钱已恢复了合法身份,被宣布可以和宝钞一起用来缴税。成化、弘治、正德三朝,都曾经颁布过关于私铸的禁令,嘉靖时期次数更多,严刑峻法对应的正是私铸的恶潮。以北京为例,嘉靖初民间喜用小钱,屡禁不止,私钱有道二、道三、折七等诸多名色,御史阎邻等上疏称:“京师之钱轻裂薄小,触手可碎,字文虽存而点划莫辩,甚则不用铜而用铅铁,不以铸而以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钱,每三百文才直银一钱耳”,皇帝看到上呈的私钱也厌恶其滥恶诡异,令督察院揭榜禁约;三十三年后禁令放宽,民间却又置小钱不用,竞相仿铸嘉靖通宝和各种年号制钱(29)。民间私铸之外还有官局的营私舞弊,前文所述四十三年那次对北京宝源局的整顿,共有作官姚钦、炉头陈霓等十八人被押送法司治罪,提督侍郎李登云、管理韩邦宪,宝源局副使段相、吏部廷朝等官员也一并受到制裁,然而第二年侵料减工的事情再次发生,终于导致这个中央直属的大局彻底停铸。

  嘉靖初强硬的货币政策,由于和民间长期以来的使用习惯相抵触,最终不得不以失败收场。政府希望通过发行铜钱来贴补财政,却又在收纳的政策上摇摆不定,制钱定价过高不被接受,法定的兑换标准只能够在发放俸饷和收税时体现,并不能真正决定铜钱在民间交易中的使用价值。虽然不断的重申法令限制,私钱流通的局面仍难以得到根本的控制,铜钱在收支和流通方面的双重价值标准,反而促使一些人通过囤积倒卖获利,例如嘉靖初时浙江钱法不畅,官兵所得的俸饷只能在市面上半价交易,就有奸商平时按半价收购,临到税期又以全价贩卖,上下均受其害(30)。

  四、小结

  明朝国势由盛而衰的更替,嘉靖是一个分界点,正是在这一时期,明钱开始脱离以往残留的元钱意味,呈现出自己独立的风格。钱制的变化既是工艺演进使然,更有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朝廷对钱法的重视程度,总是和国家的财政状况息息相关,越是财政吃紧的时候,越是期望通过铸钱取息来获得贴补,铜钱在这个时候开始复兴,正反映出明朝国用开始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

  终明一世,虽然缺铜一直是铸钱成本高举不下的重要原因,钱法长期困顿的局面也反映出明政府控制能力的不足。弘治时小平钱的重量已加至一钱二分,到了嘉靖更增至一钱三分,世宗早年勤心国事,政治变革的同时也带来钱制的新气象,嘉靖平钱的制作可称明朝一代的颠峰。提高质量的本意是想让民乐用,定价过高、品种繁杂、钱法朝令夕改缺乏全面有效的统筹安排,加之私铸日益猖獗,种种弊端使得铜钱的通行并不顺畅。制钱的高标准一直延续到万历早期,终因为财政的压力而难以为继,启祯时朝廷颁布的钱制已只能在京畿和少数地区的铸局得到体现,各地铸钱取利之风愈演愈烈,所出大小不一、良莠不齐,终于给后世留下了明钱滥恶的印象。


注释:

(1)《世宗实录》卷八三,1851页至1856页
(2)《大明会典》卷三一 钱法
(3)《大明会典》卷一九四 铸钱
(4)《客座赘语》卷四 金陵古今铸钱 明·顾起元
(5)、(6)同(2)
(7)《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三百五十七卷 钱钞部总论三 学庵类稿·明食货志钱钞
(8)同(3)
(9)同(4)
(10)同(7)
(11)《世宗实录》卷四○四 7063页、同(3)
(12)《宋代货币与货币流通研究》103页 高聪明河北大学出版社
(13)原文刊载于《中国钱币》1986 年第2期
(14)同(7)
(15)《皇明经世文编》2551页 请停止宝源局铸钱疏 明·徐阶
(16)、(17)同(7)
(18)同(3)
(19)《滇志》卷二三 条答钱法疏
(20)同(3)
(21)《天府广记》卷二十二 宝源局 明·孙承泽
(22)《天工开物》卷中 冶铜、卷下 铜
(23)同(15)
(2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三百五十七卷 钱钞部总论三 古今治平略二·明朝钱币
(25)同(2)
(26)同(1)
(27)同(11) 7067至7068页
(28)、(29)同(7)
(30)同(24)引浙江御史潘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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