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荣琛:南北合演是非多

1985年南北京剧名家交流演出

转眼届秋(小编注:1985年),上海来人约请北京的袁世海、李鸣盛和我,天津的杨荣环、马少良等,到上海与当地同行合作,进行京剧南北交流演出。这是一件好事。虽然我本来已无意再做舞台演出,但上海方面情意甚殷,我不好拒绝,遂于11月登程就道。

上海的安排很周到,演出前先举行了电视见面会以做宣传,《文汇报》还发表了长篇报道《南北携手合作,振兴繁荣京剧》,详细介绍了俞振飞、李玉茹、童芷苓、袁世海、李鸣盛、张学津、马少良和我就振兴京剧的发言摘要,大家都表示要尽己所能、同心协力来振兴繁荣京剧。可是临近演出,却一再发生令人不愉快的事。

1985年南北京剧名家交流演出戏单

本来主办方面安排我们外来者住申江饭店(旧扬子饭店),虽是中等也还不错,我们均无异议愉快地住下。可最后由北京来的参演者,却被安排住进国际饭店,从而同是被邀者却有了两种待遇。另外在票价上也有区别,这位参加演出的票价是三元;他若不参加,全由我们演出则是二元八角。这种做法在京剧界最犯忌讳,把同仁分为三六九等,十分伤人。早在1980年《人民戏剧》杂志庆祝创刊三十周年时,组织的几场纪念演出,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即票价不一,参加折子戏演出的高盛麟和我都感到这是不公正的对待,有受辱之感,盛麟一度曾不想参加演出。由于票已卖出,当事人又道了歉,我们顾全大局照常演了,结果我们这场折子戏却比《龙风呈祥》大戏卖座好得多。没想到五年后在上海又碰到同样情况,再加上食住、乘车的待遇都不一样,让人十分气恼。我这个人一向宽厚,不大容易激动生气,但如此明显地区别分等对待,实在是欺人太甚。我忍无可忍发了火,仅就票价不一之事提出抗议交涉。他们理屈,向我承认了错误,因为票已售出,不好更改,请我顾全大局。可是我在盛怒之下,嗓子却大受影响,失润异常(我向来很少闹嗓子),致使次日我的《锁麟囊》“朱楼、盘诘”折,演得很不尽人意,座虽满堂,自觉非常对不起上海对我关心爱戴的观众,因我整整二十年未在上海献艺了。我力争的是人的尊严、平等相待,而绝非为个人收入之事。事后,上海方面曾寄来200元酬金,我分文没受原款退回去了。

赵荣琛

柳凤飞、陆玲娣

艾世菊、杨鸿康

《锁麟囊》(1985年)

事情已过去近半年,1986年春,北京的一家影剧报纸,以当时掀起的“反不正之风”为名,突然刊出长篇歪曲事实不怀好意的报道,集中全力攻击北京的某一位和我,拿那位和我当箭靶狠打狠批。我真不知我哪点算“不正之风”:我既没吃请又没受贿,更没提要多少钱和任何条件,纯为振兴京剧义务演出;只是因上海方面违反诺言而有欠公正合理,发了一通不平之气,无非为讨个公道而已,却遭到某些人不顾事实不遗余力地挖苦污蔑。此事本与北京方面无涉,上海方面虽当时已认错,却恼羞成怒要加以报复;北京这家报纸闻此派员赴沪,写出歪曲失实的报道,其恶劣做法分明是抱着“打名人自己才能出名”和“打笔仗报纸才有销路”的卑鄙心理,可说是竭尽损人利己、不择手段之能事。

赵荣琛《锁麟囊》

我几经交涉,他们不仅执意发表报道和短评,还启事公开征稿“讨论”,对此,我在气愤之余,又有些心灰意懒:现实怎么这样复杂呀?到上海是那样,回北京又遭公开诽谤攻击,哪里还有安静之处!事情发生不久还没了结,正好我在台湾的六弟约我在香港会面,那时台湾还没有开放到大陆旅游探亲。我按时去香港晤弟,北京那家报纸又怕我到香港向海外记者道出受打击的事实真相,就赶紧设法托人致信给曾世骏,请他代为斡旋化解。我岂是那种不顾大体不识时务之人,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怎能随便对外道及呢?

《戏剧电影报》弥补性报道

我返京后,通过向北京市文联反映,交涉此事,之后他们的负责人来我家道歉,又在报纸上发表了我香港归来的一篇报道,作为挽回。既然如此,我也就得放手处且放手,不再深究了。不过,这事件对我的身体和精神影响很大,有很长时间,心情郁闷不舒。

赵荣琛著 《粉墨生涯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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