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贤妻被诬毒杀丈夫,糊涂县令判案,公婆上告,知府明断
清朝嘉庆三年(1798年)南阳府唐县的一名书生方华,在这年三月的会试通过,成为贡生,自然是欣喜万分。信心满满地准备四月份由皇上亲自出题主持的殿试,不曾想赶考之前却得伤寒之症,迟迟未得痊愈。
等至殿试结果公布,方华听说几个相识之人,皆中的二甲、三甲,得到御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更是心绪难平,这些人本就是方华不看在眼里之人,如若不是因为生病,自己肯定考得比他们更好。越想越生气,以致病情日甚一日,身体大不如前。
这日,忽觉头昏脑涨,异常难受,让小二帮忙请大夫。大夫来到以后,把脉过后一番询问称方华的伤寒症早已痊愈。只是旧病已去又添新伤,直言自己医术不精,无能为力。
方华听到此言自是惊恐万分,抓紧起身,抓住大夫双手,恳切请求大夫救治。
大夫直言道此病并无大碍,只是药石无效,只因心内郁结所致,所以要心情舒畅,多出去走走,多看看大好河山,也许病会不药而愈。方华起初被大夫的无能为力吓出冷汗,如今听到只因自己心病造成,自觉安心许多,连连感谢。
几日后,方华身体大有好转。让书童收拾行囊,开始准备游山玩水之旅。
这一日,二人行至香山脚下,看见前方有一群围观吵闹的人,便上前寻看情况。靠近后发现原是一乡绅痛斥一穿孝女子,询问身边人发生何事。
旁人说道,这名女子名叫玉蓉,年仅十五岁,很是孝顺,自小跟母亲徐氏相依为命。几天前,徐氏患病无钱医治病逝,玉蓉无力,只能卖身葬母。此处有个五十多岁的乡绅,早就相中玉蓉貌美,便出银两为其置办棺材料理后事。
后事办完之后,玉蓉叩谢乡绅并称日后一定加倍奉还银两,只是嫁与为妾断不能依。食言实属无可奈何,只因这乡绅在此处因道德败坏为名,如若是别人她肯定同意。
玉蓉反悔,乡绅自是不悦。带着人闹上家门,并扬言到如果玉蓉不同意就把她母亲坟墓掘掉,把尸骨从棺材里扔出来。
方华虽是书生,但也一番侠义心肠,见女子如此可怜,便拿出银两替玉蓉解决了这一祸事。玉蓉见方华书生面向,一表人才,跪求方华收下自己,从此生死跟随。方华见女子音容貌美,遭遇又惨,便同意带她回家娶做妻子。
成亲后,二人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玉蓉侍奉公婆尽心尽力,邻里无不夸赞。转眼二人成婚已近三年又到进京赶考之期,方华蓄势待发,只待来日金榜题名。
这日,玉蓉见丈夫在院内凉亭苦读辛苦,便下厨烧了一碗汤。谁知方华喝下汤后,便开始痛不堪忍,不一会竟口鼻流血没了气息。玉蓉自是惊慌失措、悲痛万分,一家人哭闹不止,里正听闻抓紧报官。
县令大人带领仵作等人前来检查,发现方华是中毒而亡,询问死去吃过什么东西,玉蓉称只喝过自己做的一碗汤。于是玉蓉被带回县衙,严刑拷打。玉蓉受不住刑罚,竟承认是奸情被丈夫发现所以下毒,问至奸夫,本就无此事,玉蓉只能胡乱攀咬称是堂弟方文。
方文是方华堂弟,方华成婚后,他也来过堂哥家几次。此次无辜被抓,自然冤情无比,大声质问堂嫂为何诬陷自己?玉蓉只一味哭泣,不做言语。县令见此情形,怒斥二人在公堂之上竟敢做此丑态。
竟不容辩解,认定二人奸情,便命衙役将方文乱棍打死,玉蓉被判斩刑,不久行刑。
方家二老本就白发人送黑发人,伤痛欲绝。如今儿媳又被诬有奸情初斩,玉蓉常侍左右,二人断不肯信。只是这糊涂县令竟然不容辩说,使用酷刑逼供,屈打成招,就杀死二人。怎能容忍,于是二老伤心之下告到了知府大人那。
知府大人见喊冤的是凶手公婆,便知此事必有冤情。便带人亲自到赵家查看现场,达到赵家之后,走访左邻右舍,皆称玉蓉贤惠孝顺、方文也是敦厚实在。来至院内发生命案之处查看。
思忖一番,让方母再做一晚当日的汤,端至凉亭处。只见热气腾腾往上飘散,不一会凉亭上方的花架有黏液似的滴入碗中,用此汤喂兔子,没多久,兔子死了,仵作查看确是中毒。
知府大人再到花架探看,果然发现有只大蜘蛛在上面,竟是汤的香气招来此物,黏液就是蜘蛛所分泌。当日也是因为此原因,所以方华才会毒发身亡。
真相大白,玉蓉、方文洗脱冤屈。知府大人将此事上报朝廷,奏请将县令革职查办发配边疆。
至此,一桩毒杀案就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