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慈子孝?赡养纠纷中恩怨是非难断

林律师不光光是为“坏人”辩护,也做民事类的案件,近半年做了3个法律援助的赡养类案件,有些总结和感悟。
赡养类案件的法律关系不复杂,复杂就复杂在人情世故上,大几十年的恩恩怨怨,用一个词褒义贬用就是:父慈子孝。
法院在审理赡养类案件时,一般会查明以下事实:
1、老人及子女的身份情况及身体情况。因为有些老两口还都健在,或者是某个老人已经去世,再或者是老人离婚、丧偶后的再组合,子女的情况主要是核实亲属关系,因为时代原因,某些子女不是亲生的,也是比较常见的。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老人和子女的健康状况,这有时候也让人头疼,比如老人病危、子女存在残疾,这涉及到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诉讼资格的问题。
2、老人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子女的实际赡养状况。这也是很重要,毕竟老人需要现实的实际的照顾,这是一辈子的债,还不清的债。老人的生活状况包括是否能够生活自理、收入如何,子女如何安排赡养事宜的。我讲一个极端一点的情形,老人没有意识了没有知觉了,子女如何赡养?那只能是24小时陪护照料。这一点,我很佩服我的爸爸妈妈、叔叔婶婶、姑姑姑爷,我奶奶生病的时候,家里人就是和我爷爷一起,轮流陪护。
3、老人和子女的财产状况和生活花销。老人花钱的地方很少,但是,一旦花钱,可能就是大钱,比如,医疗费。有些老人甚至有求死之心,不想耽误子女。另外,某些子女也确实收入不高。
4、其他要求。曾经有新闻讲老人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还有某些老人要求子女料理身后事的,这些情况是有的,但是不常见。
总而言之,常见的赡养纠纷还是老人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或者照顾护理。
最近我做的一起赡养类法律援助案件。老人90多了,不能起身,吃喝拉撒都要人护理,四个子女也都六七十了,家庭矛盾比较大,再加上种种其他情况导致现在子女们对赡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四个子女的收入也都一般。
我拿到案件后立马去看了老人,然后立马去准备立案,我特别担心,老人熬不住了,别法院还没开庭,人就撑不住了。我最担心的就是老人的生死问题,赡养类案件输是不会输的,就是执行起来困难,再加上,老人随时可能出现啥意外的,毕竟老人熬不住的事情也蛮多的。
法院有一点蛮好的,赡养类案件不需要预交诉讼费。
我曾经想过,不想赡养那就出钱,出钱送去养老院,但是,这条路可能也行不通,钱哪来呢,每次都靠法院强制执行吗?
我每次写诉状,我就简单写一下:各被告子女不能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老人无法安度晚年。我也不好说谁好谁不好,毕竟都是大几十年的恩怨,我能说什么呢,我就中性的写一下。
对于家中的矛盾纠纷,有一些老人也说不出口,难言啊。
对于赡养类案件,我的想法也是:
1、能调则调、不伤和气;
2、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家里人凡事多商量;
3、谁赡养的多,谁以后分得的遗产多一点;
4、送养老院。
不过,恩怨积攒了太多年,是是非非,难断。
我相信老人年轻的时候,对于子女较多的家庭,厚此薄彼是存在的。尤其是,看重儿子,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女儿们没有得到很好的养育。
不过,到了最后,真的能照顾老人的,我觉得反而是女儿多。
婆媳之间的恩恩怨怨也可能会导致老人无法安度晚年。比如我曾经听过一句话:“你要再敢去你妈那里,我就和你离婚。”
还有就是,南京这边拆迁的多,因为拆迁分配问题,子女和父母闹矛盾的也多,很多子女会说:钱和房老人都有,不需要赡养。但是问题是,老人是容易生病的,一生病就花钱,而且一生病可能就可能有生命危险。
子女不在身边,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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