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部员工拾遗物品处理程序
第一条:参照客房部遗失、遗留物品处理程序,操作程序如下
一、凡任何员工拾获宾客或其他员工的失物时,均须交客房部文员书面处理。
二、当值文员会马上登记及填写“失物拾获收据”(一式二份),一份给拾获者。
三、然后填写“拾获物品记录”后,将此招贴贴在失物袋上,将失物放置于袋内,交给客房部办公室文员储存及处理。
四、办公室文员将失物储藏室内不同月份架上,并随时即将所有资料纪录在“失物招领记录簿”上(失物拾获者有权随时查看此簿)。
五、办公室文员在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失物招领记录簿呈交给客房部经理批阅。
六、若失主认领,则须提出证明,并交出身份证明文件,在失物招领记录簿上签名,便可认回该物。
七、若有已迁离的住客来函报失及询问有关失物资料,客房部办公室文员必须回复结果,经查核证明该失物确是报失者所述时,如果失者愿意交付邮资,经财务总监批准后便可寄还失主,同时办公室文员须填写顾客失物询问记录表。
八、如果失物在员工工作范围处拾获,客房部办公室文员须通知人事部,人事部便会在员工告示板上刊出失物描绘,待员工注意。
九、如失物无人认领,则按照以上失物处理方法处理,同时文员会将失物连同“物品发放纸”(一式二份)交与失物拾获人,发放纸副本留在客房部的发放纸档案内,而拾获人则将发放纸交予员工出入通道的保安员,拾获人则可携带该失物合法地离去。
十、一般物品于三个月后,如仍未有人认领,则经由客房部每月定期发信通知人事部所有当月可招领的失物编号,登于员工告示板上,酒店将根据拾获物品的具体情况可发放拾获人失物收据,于有效日期内到客房部领回物品。
十一、当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物通知时,需填写“询问有关遗失物件”表格,正本交与客房部记录及联络失主,副本由该部门记录存档。
第二条:失物处理方法
项 目
处 理 方 法
一般物品
三个月后而无人认领,则发放给拾获者,以作奖励。
身份证明文件
须通知保安部,并送至公安局。
药物
登记及储藏后十四天,如果无人报取,经请示经理批准,可仍掉。
水果及食品
登记及储藏两天,若无人领取,客房部办公室经请示经理后,发放给拾获者,以作赏励。
酒水
按一般物品处理,但须小心储藏,防止瓶破而涉及其他物品。
洗衣
洗衣部员工若在布草中找到衣物或客衣无人认领时,马上转交客房部文员作一般失物处理。
第三条:凡发放任何失物,办公室文员必须审慎核对,交客房部经理重复审核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失物名称
一、编号(举例:有人在X年X月X日拾获一件物品,编号即为XX-XX-001,分别代表年、月、日及当天所记录的第一件失物,若记录第二件失物时即是XX-XX-002);
二、失物拾获者的姓名;
三、失物取回者的身份证明证件号码;
四、失物取回的日期;
五、发放失物经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