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的封建礼教,这笔账算在孔子身上,是天大的冤案吗?

把反人性的封建礼教归罪于孔子的首倡,的确是一桩天大的冤案。

孔子对礼的强调,其实与他对音乐的理解有关。

根据文献记载,孔子对音乐的痴迷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可以说他是历史上有记载的最早的一位音乐鉴赏大师。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

孔子在齐听到《韶》乐,痴迷到走火入魔的地步,竟然“三月不知肉味”。也就是说,肉吃到嘴里也感觉不出味道。那么,《韶》到底好在哪里?孔子曾经对舜的《韶》和周武王的《武》做过比较。我们都知道,孔子一直推崇周礼,但孔子对《武》的评价是“尽美未尽善”,而对《韶》的评价是“尽善尽美”。

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差别呢?原因出在音乐所反映的时代有差异。舜的时代,政权更迭是禅让制度,尧禅让给舜,舜然后禅让给禹,舜是禅让制度承上启下的人物。这种制度体现的是音乐般的和谐,音乐般的美,所以,由这个时代孕育的音乐和谐完美,没有杂音。

武王伐纣,虽然是正义战胜邪恶,但因为是诉诸武力,伴随着杀戮和破坏,所以并不完美。体现在音乐上,杀气就成为一种天然的缺陷。所以,孔子其实更推崇尧舜时期的大同世界。

第二个案例:

孔子曾向师襄子学琴。师襄子教了一首曲子,孔子每天都用心演练。师襄子一再认为孔子已经过关,但孔子一再认为他对境界的理解还不到位。直到有一天,孔子终于从琴曲中体悟出作曲人的相貌,而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就是他所景仰的周文王。当向师襄子求证的时候,师襄子惊奇地说:没错,此曲正是周文王所作,所以曲名叫《文王操》。

我们都熟悉高山流水的故事。与孔子听出作曲人的相貌相比,听出高山和流水的水平都显得有些粗线条了。

而且孔子并不只会弹琴,他对唱歌一样痴迷。《论语》上说,每次他听到好听的歌,他都会让那个唱歌的人再唱一遍,然后跟着唱,直到自己学会为止。哪怕是周游列国期间,因为被困,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孔子一行人仍然“弦歌不辍”。可见,孔子是最早的音乐“发烧友”。

那么,在古代,一个庞大的乐队,是如何实现各个乐手各司其职,奏出完美和谐的音乐呢?原来,古代有一种叫“龠”的乐器,整个乐队都是靠它来协调的。《说文》说,“龠”,“以和众声也”。那么,在这个“龠”字旁边加个“禾”字是什么字呢?这个字就是“龢”字,而这个“龢”字其实就是“和”的本字,后来为了书写方便,才改用现在的这个“和”字。加上“禾”字旁,除了有标明读音功能外,还有其造字内涵,因为以“禾”为代表的庄稼,也需要时令和谐,才会有收成。

所以,天下万物都需要有一种秩序,都需要和谐。社会需要不需要?这么复杂的人类社会,当然更需要秩序,更需要和谐。所以,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礼的运用,和音乐完全一样,都是以和谐为美。这是音乐美学向社会美学的投影。在孔子那里,礼乐是不分家的。

有子在这句话之后说:“先王之道,斯为美。”尧舜之道,就是以和为美,为什么孔子说作为舜乐的《韶》“尽善尽美”,到这里我们就找到明确的答案了。

因此,孔子所说的礼,其实就是指人和人之间相处关系的一种协调,如果协调了,那么社会也会表现出像音乐一样的美。

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仁”是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两个人就要发生关系,因此,“仁”字本义指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协调关系,“礼”就是这种协调关系的外化。相当于“仁”是曲谱,而“礼”是把曲谱演奏成音乐。如果“礼崩乐坏”,曲子就奏不成了。

这种协调的美,最大前提就是必须符合人性,符合普主流价值观。所以,孔子的礼与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描述的吃人礼教,根本风马牛不相及。一个是美,一个是丑恶。

因此,作为一个音乐迷,作为一个音乐鉴赏家,作为一个美学大师,孔子强调礼,实际上意在构建一个系统的社会美学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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