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诈骗!淘宝12亿条用户信息被盗!

眼瞅着大夏天的,室外温度向着40°看齐。距离观众姥爷们吃上烤鸭的日子,也是越来越近了……

害~要鸭鸭说,这大热天的吃什么烤鸭啊?

幻想能裸奔上班才是正经事好嘛!

不过鸭音未落,还真就有人集体“裸奔”了……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凤凰网财经最近报道称,据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惊天大案”:

——有两名犯罪分子在淘宝网爬取,并盗走近12亿条客户信息!

图源:微博@凤凰网财经

要知道,早在去年,根据阿里巴巴2020财年第三季度的财报显示:淘宝用户突破8亿,而这回盗走的可是12亿条客户信息,这也就是说,平均每个用户都被盗取了1.5条……

图源:猎云网

本来吧,鸭鸭觉着:

都能把淘宝给“黑”了,得是顶级黑客吧?

既然是顶级黑客,天价佣金是应该的吧?

都偷了12亿条,1条卖1毛,净赚1.2亿不过分吧?

结果,干这活 傻子 黑客,竟然才“非法获利34万”?!

好家伙,鸭鸭直接好家伙……

言归正传,这俩黑客其实是通过淘宝订单评价接口绕过平台风控、实现加密数据的爬取的,有统计数据显示:

自2019年11月开始,黑客逯某对淘宝进行长达8个月的数据爬取

其中,2020.7.6到7.13这段时间,平均每天爬取数量达500万

爬取包括:淘宝买家数字ID、昵称、评价内容、手机号等等

图源:红星新闻

最终经过司法鉴定,盗取的客户信息总计1180738048条(即:11.8亿条)。

有意思的是,“黑客”逯某其实只是一名本科生,他和另一个初中学历的犯罪嫌疑人黎某是在QQ群里认识的,而当时的黎某正在做“淘宝客”。淘宝客只要从淘宝客推广专区获取商品代码,任何买家经过淘宝客推广的链接、网站、帖子等进入淘宝卖家店铺完成购买后,就可得到由卖家支付的佣金

于是黎某需要一些软件来获取大量淘宝客户的联系方式,逯某就为黎某编了个“微信加人”软件。

此后,2人一拍即合,并成立公司,逯某成为该公司技术员,一直在家远程办公,并领取每月1万元的报酬。

在爬取到信息后,黎某竟然直接拿来建立了1100个微信群,每群90-200人不等,随后每天用机器人群发淘宝优惠券,就为了赚返利……在8个月的时间里,黎某获利34万余元。

而他俩在赚地盆满钵满同时,日子也是越来越有判头……

最终,法院认为:

——被告人逯某受雇于被告人黎某,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基于此,法院判处:

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逯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处罚金十万元看完裁判书,鸭鸭只想说:判的好!

因为很多骚扰电话,甚至是诈骗电话的运营基础,就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就比如常见的:

“我是某宝客服,请问您的淘宝ID是XXX、用户昵称是XXX、买了XX,我们产品出现问题,办理退款补偿……”

老实说,防诈之心人人有,但面对一个能准确报出个人信息的诈骗犯,又有多少人能不放下戒心、选择相信呢?

这一次,万幸俩罪犯没有把信息直接转卖给诈骗团伙。

但是下一回,谁又能保证呢?

有这技术,就用来犯罪、拿1万月薪?格局小了鸭!拿着BUG去阿里应聘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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