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网算不算偷

一个邻居得意的向我透露,他正在使用一个叫“万能钥匙”的手机软件,就是那种能破解附近WiFi密码的工具软件。这可以让他在既不用付费也不让人知晓得情况下上网。

这算什么行为呢?

当然有很多人对此颇有微词,毕竟是在人家不知道的情况下用了别人的东西。但他辩称虽然自己没有付费,但由于自己年龄大了,用手机也只是看看新闻浏览一下网页,不会对网络速度有影响,就是说他只是用了别人多余的资源,就算自己不用,网费也不可能少交一分。嗯,听者也有道理。

这种事其实并不少见,比如蹭车、蹭饭等等,又没有给人增加任何费用和负担,有什么不可以吗?

这些行为未必会被认为是偷,但一定会被认定为占便宜,毕竟你在享用资源时没有付出。由此可以引出人与人之间的互惠问题。

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分工协作,每个人都用自己擅长的专业去创造社会资源,然后用多余的资源去换取自己生活所需的资料,而且越到现代社会这种分工和交换越细致。

所以,互惠行为即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石,也是人性中固有的道德评判标准,即使你只是占用了别人多余的资源,也会被人鄙视。这是因为在人类社会初期,生产力低下,如果一个族群或部落里占便宜的人多了,就会影响整体的实力,甚至导致族群的衰落。《史记》中有一句话: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这种观念至今未变。

回到前面的例子,蹭网的人不见得会被看作是贼,但也不是什么可以得意宣扬之事。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要有互惠的意识。如果是被蹭的一方,不妨大度点,没损失又能帮人。如果是蹭网的一方,不要忘记回报,因为这才是受人尊敬的基础。别忘了,这种意识来自人性的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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