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万保证金说没就没?常见的悔拍情况及后果

不管蓝鲸强调多少遍“法拍房公告很重要”,但还是有人完全不注重公告细节。

一些背后有辅拍机构的朋友,不认真看公告还情有可原,毕竟有专业人士规避风险;

但还有一些打算自己拍的朋友竟然也不仔细阅读公告,真的不怕踩坑吗?(也可能家里有矿)

带着这些疑惑,我们来看一下不仔细读公告的几种常见情况。

01

忘记全款日导致竞买人违约

这类人,大概就是我们普通人最羡慕的“朋友”——人傻钱多类型。

前段时间刚拍卖成交一套位于普陀区桃浦“中环名品公馆”的法拍房,最近再看,竟然又在上拍:买受人悔拍,法拍房重新上拍。

第一次拍卖成交

这套位于普陀区桃浦板块的复式大平层,早在6月29日,就已经拍卖成交了,竞拍人为周军。

网站公示确认书

但竞买人在法院规定日——7月30日前,没有将交易余款支付到法院账户。

关于标的拍卖余款的支付规定

7月30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确定交易竞买人未履行,标的再次进入上拍程序

买受人悔拍后再次上拍

除了全款没有在规定日期到位,导致悔拍之外,还会有其他状况,竞买人也会选择违约,申请撤销拍卖。

02

有租约/无法入住选择悔拍

这样的朋友,大概是我们最不想遇到的——蠢萌类型。

之前发过很多篇文章,来描述法拍房有租赁的几种情况及其规避辨别的方法,感兴趣可以点击下方链接了解。

无论是法拍房还是二手房、新房,只要是房产,都会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房产存在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即使房产的产权人发生变化,其租赁合同也不会发生变动。

但是,对于一般的竞买人来说,怎么才能知道这套房产到底有没有租赁信息呢?

看公告+下户调研

我们遇到过,公告显示有租约,实际上租约比较好解决;公告显示无租约,下户却调研出有租约;公告显示长期租约,下户被法务发现是恶意租约的......

形形色色的带租拍卖看过不少,能顺利入住的买家却没几个。

参拍之前没有仔细查清有无租约,拍中后租约无法解决,也不能承担还月供和租房自住的成本。无奈之下,只得选择悔拍。

03

悔拍后果

在拍卖公告中,也已经写明,所有由买受人选择的毁拍,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01保证金没收

买受人参拍之前,需要缴纳报名保证金,一般为法拍房总价10%左右,一旦发生没收人毁拍情况,法院是不会退的。

公告中关于保证金的处理规定

02首套贷款资格浪费

大部分买受人在购买法拍房时,都会选择利用杠杆,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购买,这时如果发生毁拍,贷款资格就会被浪费

首套贷款资格,可以贷款6.5成,利率4.65%,首付只需要3.5成;二套贷款资格,只能贷款3成,利率5.75%,首付需要7成。

如果选择毁拍,贷款的使用情况是不会撤销的,顶多可以提前申请还款。

03承担其他法院后果

还有一些规定比较严苛的拍卖规定,还会让毁拍的买受人承担再次拍卖的「运营成本」。

如果二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初次成交价,还会需要买受人进行「差价赔偿」。

如果有比较极端的买受人,把一套法拍房拍出天价却无法支付,不止会没收保证金,还会因扰乱正常司法秩序「被拘留」。

文章素材来源于目前上海地区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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