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纳社保法院不处理?学会转变法律关系,法院就不得不管
最近有很多朋友咨询,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有的是完全没有缴纳,有的是没有按照社保缴纳基数缴纳,直接因为这个问题去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去起诉,得到的结果都是不立案,不是他们的受案范围,这该怎么办?
法院和仲裁委不处理这个问题,那是因为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社保争议并不属于劳动争议,到仲裁委,仲裁委肯定不管,到法院,法院也会要求劳动者到社保局解决相关问题,可问题是,劳动者身单力薄,没有法院的强制力帮助,问题通常会很难得到解决。那么面对这种情形,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当然不是了,这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变换法律关系,让法院不得不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就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那么劳动者要自己去社保局全额自己缴纳,等到离职或者换工作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因为债务纠纷到法院起诉单位。社保费用,依法用人单位必须缴纳一部分,如果劳动者代用人单位缴纳了这部分,劳动者就可以直接获得这部分费用的债权请求权。对于债权请求权,任何法院都没有理由拒绝受理。如此就可以强迫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并且很容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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