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打假碍着谁了?哦,原来是碍着你们了…

距离6月13日的围攻,已经过去将近一周,但事情并未结束。

这不是拼多多上海总部第一次被激愤的商户围攻,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背后的较量与博弈,是中国电商行业的阵痛,也是这个制造业超级大国的涅槃之路。

在“围攻”之后,拼多多做出了关于6.13个别问题商家“维权”的情况说明。

在说明里,有四点内容引起了WIFI君的注意:

1. 现场聚集的14名问题商家中,已核实7家存在售假情况,6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情况,1家存在虚假发货情况。

2. 对上述情形,拼多多对问题商家做出扣除“消费者赔偿金”的处理,赔偿金全部赔付消费者。且“靠罚款商家牟利”一说纯属误读。

3. 拼多多坚持执行“假一赔十”的打假标准,要求合作商家货要对版,发货按时。

4. 坚决站在消费者立场。

这份声明出炉后,各种“商家维权群”里立刻炸了锅。甚至有商家在多个“维权群”中激烈表达……

又是一场公说公有理的罗生门。

拨开云雾,抽丝剥茧。一切还要从拼多多的“假一赔十”说起。

2016年12月,拼多多平台治理部在日常巡检中,发现一家商户在售的品牌睫毛膏被系统判定“高度疑似假货”,经 “神秘买家”购买样品移交品牌方鉴定后,确认为假冒产品。拼多多平台治理部马上冻结商家店铺8.4万元资金,并对3532位消费者按最高“假一赔十”进行赔付。

(拼多多平台治理部打假专员在鉴别疑似假货,  网络图)

2017年2月,网店运营方,成都某贸易有限公司向长宁法院发起诉讼。其中,商家是否存在售假行为,以及拼多多查处措施的合法性,是该案的两大核心问题。最终,法院认定该商家确实存在售假行为,拼多多打假合法有据。

对于“假一赔十”的标准,拼多多称冻结原告账户资金是根据双方签署的《平台合作协议》约定,相关处理有事实及合同依据,“如果商家没有售假等违规行为,绝不会冻结其账户。”

该协议规定,若拼多多发现商家存在售假等违约情形时,有权“要求商家支付商家通过拼多多销售的严重问题产品总金额的十倍作为违约金,若商家拒绝支付违约金,则拼多多有权以商家账户内的销售额抵扣违约金”。

该案主审法官邓鑫表示,商家签署电子合同意味明知各项条款,应根据诚信原则接受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各项管理,如售假应按协议接受平台处罚,因此“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当遵循商主体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底线内不干涉电商平台的自律管理。”

此次案件,也给全行业的电商自治打假予以明确的法律支持。

为什么是假一罚十?

拼多多平台治理部负责人解释说,其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即使按照假一赔三的国家法定标准,部分售假商家仍然有利可图,达不到治理效果。为此,拼多多率先将“假一赔十”写入协议,通过高昂售假成本将不法商家拦在门外。

如此重典,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会不会有商户被“错杀”?

对此,拼多多也展示了自己的答案:他们建立“125系统”的鉴别体系,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锁定可疑商品,每秒甄别全网数千万商品。根据平台协议,一旦发现商品疑似假冒,拼多多将采取下架商品、限制提现等措施,并将店铺保证金增加至问题商品历史销售额的10倍。如果商家举证未通过,或经官方鉴定为假,将为消费者提供最高十倍赔付,并永久拉黑该商家,严重者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数据显示,拼多多在2017年共主动下架1000万件问题商品,拦截超过4000万件冒牌货。此外,其还关闭消费者投诉的758家售假店铺,为966名消费者提供了十倍全额赔付金。

在这次的“围攻”,以及在以往的几次“围攻”中,其实一些基本情况,是有定论的——首先,拼多多能够拿出全套的“维权”商家知假售假等情节证据确凿,并且如上文官司中,获得了司法的支持。同时,拼多多也展示了证据,说明对违规商的扣款,均用于对受害消费者的赔偿。

“打假”这个困扰中国社会30多年的问题,曾经困扰过马云,困扰过刘强东,如今也正在困扰黄峥。

无论是淘宝还是京东,在发展的历史轨迹上都着“假货”的身影。即使之后花了大力气整顿仍会被当作“黑点”反复提及。

而拼多多作为电商的后起之秀,把打假放在首要位置,不仅是吸取了历史的教训,更是对商户,消费者与自己负责。

为什么一件明明应当点赞的行为,反而招致各种质疑,甚至暴力围攻?拼多多打假,到底触动了谁的利益?

很显然,拼多多的打假触动了那些想通过平台卖假货,赚昧心钱的不良商家的利益。

这些不良商家看到哪里有空子就往哪里钻,只觉得自己应该享受平台的权益而不管不顾平台的规则。

一旦空子被堵住了,他们就会全身而退找寻下一个空子。若不能全身而退,他们就会把自己扮演成弱势群体,去做所谓的“维权”,实则违法的事情。或利用互联网发声,利用我们自古以来就有锄强扶弱的基因得到舆论支持,比如这次围攻拼多多总部事件。

而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和电商平台讨价还价。

所以,这件“罗生门”的底层逻辑其实很简单:难道打假是件需要讨价还价的事情吗?

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认为现在制假售假“成本太低”。他说,犯罪收益远高于犯罪成本,容易造成制假售假犯罪的累犯、再犯。

他呼吁加大对假货源头的治理,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推动制假行为直接入刑。同时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刑罚力度,提高制假售假犯罪的法定刑,并加大对制假售假人员的经济惩罚。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科技委主任张全表示,法律目前对制假售假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制假售假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很低,带来的威慑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制假售假者敢一而再再而三的以身试法,假货打而不绝。

在今年3月的那次“围攻”中,受罚商户张先生自己也承认,拼多多指出的他家店铺虚假宣传“确有其事”。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春节之前,他参加了拼多多年货节活动,上线一条标注为4千克“100%蚕丝,但是不久后就被拼多多抽检指出,该被子并不含有蚕丝,故涉嫌虚假宣传。

张先生说,南通是著名的家纺生产聚集地,这边习惯把普通被子标注为蚕丝被,“我身边很多朋友都在拼多多卖这款被子,介绍都一样,大家都没有事儿啊,而且现在拼多多上面还是有很多这样的被子,为啥只罚我。”

这或许就是40年“野蛮生长”的后遗症吧,太多的人,似乎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踩到了基本的商业底线。太多的人,似乎也没有意识到今天的中国,无论是从商业规则还是社会文明,都到了必须升级的时刻。——“大家都这么做”、“一直都是这样的”、“在别处不都可以吗”,是“维权”商家们说的最频繁的话。

时间已经走到了2018年,再也不是互联网电商初始鱼龙混杂,真真假假在其中的混沌年代。也不是靠着一身戾气上门砸场子就能逃避责任与义务的年代。

也许有的人会说,拼多多这样打假,最终会玩死自己。这些人可能搞混淆了概念,把高性价比与假货联系在了一起。

WIFI君觉得,打假并不是壮士断腕。假货是存在在各个电商平台上的蛔虫,不驱虫才会让自己步履艰辛。

站在这个时代的十字路口,拼多多打假不仅不会死,而且会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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