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工大事】油漆工等职业资格认定被取消了?但这些知识你要了解
昨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由于此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涉及“涂装工”及“装饰装修工”这两个分类,因此犹如一枚“深水炸弹”在涂料行业内炸响。
《决定》所附的《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4项)》显示,此次取消的事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两种,前者含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共7项;后者共计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其中,“涂装工”及“装饰装修工”出现在后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均为水平评价类。

其中,“涂装工”看似与涂料行业关系密切,但其属于“工件表面处理加工人员”这一小类,可以看出其实属于工业涂装工种,与建筑涂装相去甚远。反而是“装饰装修工”,其属于“装饰装修人员”小类,与建筑涂装关系更为密切。“装饰装修工”的实施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其设定依据是2000年7月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4号)。
那么,“装饰装修工”又该如何界定?《决定》并没有说,甚至在网络上也少有详尽的说明。我们通过网络上给出的线索,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从而找到了“装饰装修工”的定义和范围——

“装饰装修工”的定义为:使用工具、机具或手工,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表面和内部空间喷、涂、抹、镶贴、艺术处理,以及制作、安装装饰构件的人员。其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清理养护外表面及内部空间;
2、使用工具、机具或手工,采用喷、涂、巾裱、镶贴、铺设等方式,进行外表面及内部空间装饰施工;
3、使用工具、机具或手工,制作、安装门窗装饰构件等;
4、使用工具、机具,进行内部空间分隔施工;
5、使用工具,安装吊顶和灯饰;
6、使用工具、机具或手工,安装室内成套设施;
7、使用工具、机具或手工,进行模拟自然外景、声音效果、气味效果等艺术处理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还指出,“装饰装修工”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抹灰工,油漆工,镶贴工,涂裱工,地板铺装工,厨卫设备安装装修工,地面供暖施工员。由此可见,我们平常所说的油漆工包含在其中。
还有个概念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被取消的“涂装工”及“装饰装修工”职业资格认定均为水平评价类,那么何谓水平评价类?当然这个并不难理解,所谓水平评价,意思就是说这个职业资格认证并非强制性要求的,没有证的话也可以进行装饰装修或者涂装施工,这个证只是具备施工能力及其高低的一种说明。这与准入类认定不同,准入类的意思是指必须有证才能从事某项工作。

说到这里,估计很多人就明白了,原来的装饰装修工的证书今后就不用再考了(也没有考证的渠道),那么装饰装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如何评定?可能只能靠真刀真枪的工作,并在工作中树立起属于自己的口碑了。
那么,国务院为何要取消这些职业资格认定呢?哪些职业资格是取消的对象?
在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就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答记者问强调:“职业资格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劳动者素质和科学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是取消所有的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职业资格制度,而是为了促使制度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为人才评价服务。”汤涛明确指出,从事一般的技能工作,就不应该设门槛。“比如像家政服务这种技能水平很低的,去要求他必须有一个什么证,或必须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没有必要。”

另据2016年2月2日《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全程参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讨论的专家组成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江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说:“清理不是废除制度,恰恰相反,职业资格清理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制度真正发挥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职业资格制度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一些发达国家的评价体系比我们更完整、类别也多。”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取消职业资格后,对个人来说,从业的范围更大了,就业的门槛降低了,会更有利于就业工作。对企业而言,选择劳动者的门路也更广了,雇工也会变得越来越容易。

事实上,2014年以来,国务院就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含这一次的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
上面这句话的意思是,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工作还没有完!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原则上要取消四类职业资格:
1、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2、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
3、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
4、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嗯,谁会成为下一个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