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飞鹿股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辅助完善新建项目
7月25日,飞鹿股份(全称“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某证券交易平台上,连发8条公告,对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一事进行详细的内容披露和股东、机构对此事的审议情况披露。而此事件设涉及的变更实质为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
据悉,飞鹿股份6月13日IPO上市时,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4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亿元。
彼时,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并按照轻重缓急程度,设立了资金用途。包括,对总投资1.42亿的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42亿,且已经备案成功;对总投资5199万元的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550万元。而总投资3998万的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和8000万元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募集资金已被前两个项目占用完,无法从募集资金中受益,成为未执行项目。
在此次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中,飞鹿股份决议表示,拟在项目总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将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由1.42亿元调减至 1.02亿元,被调减的募集资金 3998 万元将投入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不作调整。由此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支持投建的企业项目从两个变为三个。
飞鹿股份方面对此的解释为,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使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原投资优先顺序,无法满足相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顺序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仅将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目前技术市场竞争环境和公司现状,对实际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同期,飞鹿股份还发布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块形状”的公告。公告披露称,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和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由于园区规划的变动,公司需将使用权面积40434.25 平方米中的4455.14 平方米土地,与相邻单位进行土地置换。而此次置换将导致公司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地块形状发生变更。
据了解,飞鹿股份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的新基地项目,于6月30日举行开工仪式,正式开工。其中,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达产后,可年生产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及配套产品2万吨,年利税5360万元,新增就业76人。此次,将一部分募集资金调入到和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在同一园区的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使用,或许旨在完善和保障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研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