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柠檬云财税
现在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日常工作中,会计人跳槽,也是比较平常的事,但是财务人离职工作交接、却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工作交接不清楚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后续麻烦问题。今天柠檬君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会计工作交接的相关事项。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首先,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填制完毕。2、对尚未登记的帐目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便于交接。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其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一定要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工作交接重点之一:当面核对,所有的交接单必须签字确认财会人员的工作内容交接,要比其他岗位的工作交接更加严格,所有的交接都必须做好交接单,并且必须要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的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依据。交接人员在办理交接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因此,提示财务人员离职前,首先要把现金等账实核对清楚,避免交接的时候产生麻烦。还需对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支进行账实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2)会计资料、所有账簿交接: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3)印章票据的交接:财务专用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核对数量。(4)纳税资料交接:记账凭证、抵扣联扣税凭证、纳税申报表、发票专用章、发票使用登记簿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交接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由于财务工作是个连续的过程,新入职的财务人员大多数都是在前任基础上工作的,离职人员离职时,书面交接,书面明确“划断”与之后问题的界限,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移交过程中,新接手的财务人员也要注意,交接时,一定要细心核对,对于交接时尚未完成的事项,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负责继续处理,如果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额承担责任损失。因此,财务人员离职时不能说走就走,同样入职时也不能交接完后闷头就干,一定要做好交接。案例:李女士之前为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到了乙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在给乙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王女士被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原因就在于:李女士辞职时没有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这导致李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仍为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而甲公司因长期不申报转为了非正常户,税务人员的关联性也影响新入职的下家企业乙公司的纳税信用评级。如果李女士想要变更甲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携带甲公司的相关资料,但是隔了那么久,甲公司早已不知踪影,李女士想去变更,却变成了一件难事,……因此离职时,千万要记得一定要办理财务人员变更登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聘用非正常户或上年度纳税信用为D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主要岗位,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各地电子税务局操作界面会有差异,以下步骤仅供参考: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右上角的“登录”按钮,从“企业业务办理”标签中选择登录方式,在登录页面必须选中“验证人员类型”复选框。登录时必须以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进行登录。登录后,进入“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办税人信息维护”功能进行操作。办税人(附)信息功能支持在线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总之,交接前,会计要把自己手头上没有完成的工作,做个收尾,主要是为了交接工作时方便。会计交接的时候,就是检查一下各类报表,核实一下账簿,发票有没有丢失的情况,再就是为了以后不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不便,要把办税人员变更了。财务人员离职时,千万别怕麻烦,也不要意思进行交接,有的财务人员离职时只是简单核对一下就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后,甚至离职好几年后,原来就职的公司账务出现问题,已离职的财务也脱不了干系。原因就在于,离职的时候没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很多责任划分不清!最后,还要提示一点,财务人员离职时,建议取得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很多单位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都需要前一单位的这个离职证明,无论下家单位是否需要,建议开出来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