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风水的大功之处:巧妙地保护了自然环境的有序发展和利用

古人为了限制大兴土木工程,让自然环境合理有序发展,让青山绿水依旧,故而对造房这样的工程设置了许多限制,这些限制也使得人们对安葬谨慎而为。

古人把建造的地表面看成一个圆形,分成二十四等份,即二十四山向,每山向15度。

二十四山,不同年份由不同神煞值守,有些神煞吉,有些神煞凶。凶煞很多,如:阴府、金神、戊己、血刃、官符、三煞、岁破、丧门、病符、阴中太岁、五鬼……等等等等。

古人正是巧妙地利用人们崇吉避凶的心理,在二十四山上安上了许多凶神恶煞,只有部分山向上没这样的凶神恶煞,也只有部分山向上有大吉大利的神煞。

就是这样,古人每年只能在少数的山向上翌造、安葬,从而避免了乱砍乱伐、乱建乱葬的乱象。使古代在没有土地法的情况下,也能保持和维护自然环境良好发展。

下面摘录部分古人的学说,抛砖引玉,供大讨论:

方之不可修者有:岁破方、戊己方、三煞方、太岁之叠凶星方、大小月建方,此必不可修也。内惟三煞可制。

摘自《崇正辟谬》

开山立向则单谓开山立向吉凶神,至年与月之修方凶神俱不必论。

摘自《钦定协纪辨方书》

修主原有住屋,欲于屋后修造,谓之修山,不名开山。则忌开山凶神,并忌修方凶神。向上凶神除太岁、三煞二者外,其余不必论。

摘自《钦定协纪辨方书》

在现有住屋前修造,谓之修何,不名立向,则忌立向凶神,兼忌修方凶神也,坐山凶神除岁破、三煞二者外,其余不必忌。

摘自《钦定协纪辨方书》

若所修之处前后还有屋,则又兼中宫凶神论。

摘自《钦定协纪辨方书》

方之必不可修者:本年戊已方、岁破方、太岁叠戊己打头火金神也。月家则大月建小儿煞也,此谓必不可犯。

摘自《钦定协纪辨方书》

四周有屋则中间之屋名中宫,太岁在向及戊己三煞占山占向,则中宫终年不吉不可修。月家大月建、小儿煞、打头火占中宫亦不可修

摘自《钦定协纪辨方书》

年三煞、独火、官符、月流财、飞宫州县官符、小儿煞、土皇、土府、土瘟等方,忌于其方取土。若在一百二十步外则不问方道。

摘自《刘氏家藏》

久居宅舍又欲修作水廨、安碓磑、开渠、破屋坏垣、作厕、筑墙应诸杂事,如修作时,要所居方道上无年月家紧煞占之即可修。

摘自《刘氏家藏》

筑墙宜伏断、闭日大吉

摘自《象吉备要通书》

墙壁因雨倾倒,就当天起便筑即为无犯,若俊天晴停留三五日,过须择吉,不可轻动。

摘自《象吉备要通书》

凡翌造桥梁,以来水处为山,去水为向,所择年月日与造宅起屋同看。不宜用寅申巳亥日时为四离四绝,有犯天关地轴,并不宜用四旺日及水土生旺日,桥易断。宜用取水土衰败日、宜暗金伏断日时。

摘自《崇正辟谬》

门楼……切不可开在去水方,谓之犯休囚黄泉。

摘自《崇正辟谬》

岁破方谓君臣比敌,一切造葬修方皆大凶。

摘自《崇正辟谬》

戊己与大月建、岁破、三煞、阴府等皆无制之煞,戊殺男,己殺女……

摘自《崇正辟谬》

正阴府一字不宜犯

摘自《刘氏家藏》

《黄帝经》:太岁所在之方必不可动。

《历例》:历岁破(大耗):岁中虚耗之神,所理之地不可营

《堪舆经》:力士者岁之恶神,主刑威掌殺戮,所居之方犯之令人多瘟疾

《神枢经》:劫煞,犯之主有劫盗伤殺之事。灾煞,犯之者当有疾患。

《广圣历》:岁煞,犯之者伤子孙六畜。

……

不得不说,这就是前人的高明和伟大。不用强迫,不用宣传,不用动用任何政府力量,只这风水一说,既符合了民心民向,又很好的限制了社会上乱建乱造的行为,使自然环境在人们敬畏之心的情况下,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说,风水是迷信。而应该对风水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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