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10年回望之乡村系列② 丨 村卫生室应该怎么建?
导读:医改10年回望之乡村系列第一篇老徐与大家回忆了《新医改方案》对结实网底所付出的一系列努力,然而结果却是村卫生室数量在持续减少,村医人数与诊疗量同步下降,广大乡村医生普遍存在一种消极的情绪,网底破裂的风险越来越大,那么到底基层医疗,特别是农村三级网的网底具体存在哪些问题,应该怎么办?笔者下面就与大家慢慢聊。
今天敬请关注:村卫生室到底应该怎么建?
方案要求: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
《新医改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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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取哪些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呢?
2010年1月,卫农卫发〔2010〕3号文件《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制定乡村医生配置规划。
2011年7月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指导意见指出,村卫生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2014年6月3日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管理办法》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了具体的安排。
《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管理办法》继续坚持公建民营、政府补助两种方式,但在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之外还增加了正常运转。
第四十五条重申,各地应当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由政府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应当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或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
第四十七条进一步重申,各地要将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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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个行政村只能设立一个村卫生室?
最近,某省在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过程中,规定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可不设村卫生室),以前一个行政村设置多个村卫生室的,要通过整合或改为分室等办法解决。人口较少、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边远少数民族牧业地区,确实无法设置村卫生室的,可采取就近托管、流动送医、定期巡诊等方式,解决当地群众就近就医问题。美其名曰“科学合理设置机构”。
然而国家并不是这么规定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管理办法》对村卫生室设置明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2、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3、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4、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并不是设“分室”或“医疗点”“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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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建多大?配置什么设备?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规定,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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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由谁管?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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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建设存在那些问题?
尽管国家对村卫生室建设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大多走样变形。
1、强制整合,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要求一村一室,在村合并的情况下卫生室被逼无奈,群众看病不方便,卫生室运营缺规制,村医只有逃离;
2、肆意提高标准,过分强调公建,导致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3、选址不合理,使得很多新建村卫生室只为上级检查,成为摆设;
4、重建轻营、重建轻管,缺乏后续运营维护费用,导致很多卫生室配套设施不齐全,损坏没能及时维修,年久失修,漏雨严重;
5、重房屋建设,轻设备设施配置,导致不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一些村医自行配置心电图、超声等设备被指超范围执业遭到处罚。
凡此种种,致使网底面临越来越大的破裂危险。还有哪些损招?且看下一篇:逼走村医的四大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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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诊锁界《乡村医生》专栏 作者:徐毓才
//编辑:玉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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