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
上海一名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据
马老先生之前自述,自己在家中摔倒昏迷,是摊主及时发现并就医。这
些年来与小游 一家相处融洽,于是决定在百年之后,将自己的300
万房产留给摊主,并且去公证处做了“意定监护”公证。
但老人亲戚又说老人目前神志确实有些“糊涂”,说话逻辑也有些混
乱。因年事已高,上厕所需要人照顾。马老先生的亲戚们表示,三年来,他
们对于老人将名下财产、金银饰等陆续交给信任的水果摊主一事都有知
情,但想到只要老人晚年有人照料,他们也没有过多干预。
如今在老人已经进行公证的情况下,亲戚拿出反证说老人有阿尔兹海默
症,可视为亲戚提供了合理怀疑的证据。亲戚意思是老人有老年痴呆,说话
不算数。
以上消息来自网络媒体的报道。本人认为摊主小游不应该接受老人全部馈
赠。尽管是老人同意,这个房产也不能全部要。试想,300万房产是不小的数
目,帮人家忙,有心做善事,就算是做保姆,一万元钱一个月,也要照顾20多
年。
如果我是小游,我会这样做。老人这几年在无助的情况下,我辛苦地帮老
人,那是因为没人帮他,所以我置身其中。我会对他亲戚说,如果大家认为我
这几年为老人所做的值得回报,你给个十万,二十万我,算是答谢和误工辛苦
费。但丑话说在前头,既然大家认为我是贪图老人财产,我拿了辛苦费后,大
家一别两宽,互不相欠。以后老人我就不再管了,既然你们亲戚有这个好心,我
小游感到欣慰。我为老人的家人能要老人,愿意照顾老人而开心。
而不是在这个时候,同老人亲戚打口水仗,甚至涉及到法律。这样子,让大家
更认为小游是为了老人财产而刻意地做好人,是是非非就讲不清。既然有是非,就
意味着财产来得不合理。一个人一辈子背着贪财的名声,委屈地活在舆论里,这又
何必呢!
在我们老家,因为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家里就剩下些老人在家。这些老人
平时有个头昏脚疼的毛病,都是在家里的左邻右舍帮忙送医院或帮着干些活。得
到的回报是大家子女们回来后,请到家里吃餐饭,或买些礼品。平时谁家里有个
红白喜事也是相互帮忙。这种风气在乡下是世代相传,没有谁计较过帮了人家多
少,而以能帮别人为乐。
小游这个时候如果能拿点好处费离开老人,也算全身而退,既帮了别人,自己
也可以光明正大受益。作为老人亲戚也应该好好反省,老人为什么把昂贵的房产无
保留地馈赠别人?不是没有亲情的温暖,就是小游确实像儿子一样照顾了他。他们
已公然成了一家人。
我想,这些亲戚这么多年都没有和老人有什么来往,现在看到房子送别人了,眼红
是肯定的,眼红归眼红,房子成了别人的是经过公证处做了公证,既要不回来,也
反对不了,你们平时干嘛去了?
据网络媒体报道,小游一家已住进了老人家里,两个孩子也把老人当自己家爷
爷,如果亲戚不纠缠,如果小游一家能好好善待老人到临终,那对老人来说是最好
的结局。我们应该弘扬正能量,像老人自己说,钱没什么用,他需要的是人照顾他
的晚年,需要的是温暖,这些,他的亲戚给不了 ,而 小游已经在给老人想要的日
子,所以他能得到300万的赠与是不容置疑。
至于亲戚们如果真的为老人好,而不是急着打官司要回老人已经赠与的房
产,而是大家应该商量一下,怎样来监督小游能让老人晚年开心,如果小游做得
很好,对老人如家人,把老人一直养到终老,也就没有话说,就达到了大家的目
的。
如果小游后面有负老人的地方,再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财产,也没有什么不可
以的,公道自在人心,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属于自己的,最终还是会失去,愿
每个人都好自为之,与人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