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核准校对的“16字”方针
不准
在公文中往往会有一些新的提法、新的观点、新的表述,一定要关注这些新的提法是否稳妥准确,有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一看这些提法有没有什么出处,与党和国家的文件、上级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指示、中央媒体的重要社论、有关的政策规定是否一致。由于受理论素养、知识积累、认识问题角度等方面的制约,起草的公文出现文字不通不顺、疙疙瘩瘩的情况,不奇怪,也不少见。办文人员对审核文字应有独特的视角,能够发现这样一些问题:主题思想表述清楚了没有,公文要表达什么意思,能不能让人看得明白;有没有明显的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应注意避免使用那些生僻的、自造的、不够规范的词句和表述;有没有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有没有重复交叉、前后矛盾的地方。在机关的公文中,经常要涉及一些具体数据,这些数字往往关系到政策规定的制定依据,工作部署的量化指标,典型事例的可信证明。数字不实不准,直接影响到整个公文的权威性、准确性。所以我们不能轻视对公文中数据的审核。①防止数字用得不准。比如同一数据前后不一致,合计数字与分项数字不符,主件的数字与附件的数字不同,等等。②慎用、少用或不用绝对化的概括。比如“达到100%”“全部”“无一例外”“没有一人”等等。③防止公文数字表述不当。比如“约占30%左右”、把“增加了”说成“增加到”等等。机关的所有公文都有规定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强调严格按统一的要求办,凡是不符合规定格式的都要纠正过来。做到格式完整,标准统一,使用恰当。报送给领导的呈批件,一般分主件和附件,主件中提到的问题和有关政策规定,应附原始材料,并在主件中作必要说明。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引用政策规定和领导指示的,应附有关文件、材料,并将引用部分用红笔标出;落实批办事项的,应附批办原件或复印件;办理请示、商办事项,应附有关单位的请示件或商办函;涉及经费的事项,应说明经费开支科目,并列出预算清单;建议以机关名义发文或答复问题的事项,应附代拟稿;请示以部门名义答复问题的事项,应附文电稿。公文中的程序主要包括报送程序、商办程序、处理程序。报送程序主要看,该报哪一级、哪几位、哪几个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批,是否符合要求;商办程序主要看,涉及有关部门业务工作的事项,有没有协调通气,是否取得一致意见;处理程序主要看问题的处理,是上报、是下发、是转送,是否有明确的意见和相应的代拟稿、文稿,不能做“半截子文章”。拿到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呈批件,先粗略地浏览一遍,从大的方面有一个整体印象,了解请示问题的源头、处理问题意见和依据,然后再根据上述核文的要求,从内容上一项一项严抠细审,找出差错误漏。如果一上来就钻进具体的文字当中,往往“盲人摸象”,不得要领,不容易发现问题。有的重要的请示件,应反复“由粗到细”,一遍一遍地“过滤”,确保没有问题。对公文的审核把关,要善于用联系的眼光进行综合的审视。比如对一个问题的处理,过去是怎么办的,这次办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不同;其他业务部门是怎么办的,在办的过程中曾经遇到什么情况,是怎么处理的,等等。在办文中我们常说要按惯例办,很多情况下惯例就是依据,不按惯例办就容易出现矛盾,造成前后不一,使下级执行起来不好把握。办文人员脑子里要多装一些“惯例”,办过的事不能如“过眼烟云”,该记住的要记住,该留下资料的要留下资料,以备下次遇到此类问题时能够形成“参照系”,在比较中发现问题。核文把关,站立点要高,不能局限于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需要,而要关注整个工作的大局,关注上级的决策、指示和政策规定,关注基层的工作实际,看看上面,想想下面,以此来审视请示的问题和意见是不是立得住、行得通,能不能在领导那里通得过。我们说要提高核文把关的效益和质量,“功夫在诗外”,给人“一碗水”,自己必须拥有“一桶水”。办文人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注意平时的积累,熟悉方方面面的情况,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的敏锐性,才能在核文把关中做到胸中有数,从容快捷地处理各类问题,如果对情况若明若暗,对业务工作非常陌生,核文把关只能是“一头雾水”,事倍功半。公文工作环节多、头绪多,各单位提交的拟制公文千差万别,但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有其内在规律可循。搞好公文审核就要善于学习领悟,不断总结经验,认识并掌握事物的特点和规律,并顺应规律反复实践,厚积而薄发,工作中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没有总结就没有提高,每工作一段时间要总结、回顾一下,看审核中发现哪些问题,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定期编辑《公文审核常见病误集》,开展公文审核工作业务研讨,经常提醒自己在容易翻车的地方多加小心,都是提高公文审核水平的有效办法。要建立常见公文模板,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准确无误,以备公文核校之用。要特别注重对公文代拟稿中重要节点的审核,如公文标题是否简练规范,“请示”、“报告”是否文种混用,“报告”中是否夹杂“请示”事项,涉及重要问题是否经过协商会签,等等。这些都是目前公文制发中最常出现的问题,要慎之又慎,盯紧盯死。古人云“知之贵在于化”,这里的“化”指的就是悟性。公文审核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核人员的悟性强弱。公文审核虽然有各种制度规定,但规章制度并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环节、解决所有的问题,这就要根据变化的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探讨新问题,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有悟性的人,可以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由事到理地看问题。缺乏悟性,只能是刻板比对格式,缺乏对公文内容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抓不住公文审核的重点,不知从何着力,结果只能是拖延时间、贻误工作。加强悟性锻炼,最根本的还在于勤于动脑、善于思考,正确领会精神,抓住问题本质,科学分析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和达到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