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为什么却没有抵命?
武松出差回到阳谷县之后,先找到郓哥了解情况,之后又找了何九找到了证据,第一个反应就是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也就是向县衙起诉。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武松的这个选择是非常理性而且冷静的,因为他没有首先去直接起诉,而是先找相关的人去了解情况,获取证据,然后再拿着证据去起诉,要求知县传唤并审查主要的嫌疑人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些操作都是很专业的,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余地,说明他之前可能参与过办案,是了解相关程序的。
不过,因为知县收了西门庆的银子,也就是贿赂,所以枉法裁判,认为这个案子证据不足以给西门庆和潘金莲定罪。其实从现在的角度看,当时武松拿到的证据只有何九保留下来的武大郎的一点遗骨能够证明是被毒死的,但并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毒药是西门庆和潘金莲买来的,并且直接毒死了潘金莲。而要获得更多的证据,在当时的条件下来说,其实也不太现实,因为药铺是西门庆家开的,毒药是西门庆买的,所以要获得更多证据,都必须得到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个人的配合,没有知县的命令,武松是没有这个权限直接搜查西门庆家的药铺的。
那么,在知县拒绝受理之后,武松是否能够以其它方式来继续申诉呢?那就只有向知县的上级主管单位去申诉,并且再要起诉,就要把知县也列为被告了。因为知县拒绝受理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但却并没有重视已经出现的武大郎是被毒死的这个证据,这说明知县至少是存在渎职的情况,严重一点当然就有可能是受贿。而武松如果选择向上申诉,只有先证明武大郎是被害死的,才能启动后面的调查程序,这需要更多的条件,也就是证据。而武松同样没有能力获得更充分的证据。
但武松在告诉无门之后,就没有选择继续搜集证据去向知县的上级单位去申诉了,而是选择了直接复仇。但他复仇的操作,同样非常专业,很冷静,也很理性,整个过程可以说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盘算的。首先是派人将潘金莲关在家里,无法向西门庆通报消息,然后以请吃饭何九的名义请来何九、王婆等人,在他家里直接获取口供。在他的威逼之下,王婆和潘金莲就开始相互咬,基本上就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口供,而且武松让人记录下来,并由王婆和潘金莲按手印画押。这都是符合程序的操作。
武松最后先杀了王婆,接着又杀了潘金莲,为武大郎报仇。然后又到狮子楼去找到西门庆,斗杀西门庆,将害死武大郎的三个主要责任人都杀死了,算是为武大郎完全报了仇,但他却并没有逃走,而是拿着他获得的证据和口供,再次到了阳谷县衙,向知县投案自首去了。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是说,他这一系列操作都是经过精心考虑和设计的,并且很理性的考虑了后果,他为兄报仇杀人是犯法了,但他这是报仇。虽然宋朝已经不主张直接的血亲复仇,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还是属于可以从轻的理由。所以,武松就是去争取一个相对较轻的处理结果。
知县这次的处理相对来说就比较正常一些了,并没有重判武松,而是选择了从轻发落,刺配孟州。这就意味着,知县实际上承认了武松为兄报仇杀人的正当性,也就等于间接承认了武大郎确实是被西门庆、潘金莲和王婆合谋害死的。所以,武松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事风格是非常冷静、理性的,也敢作敢当。相比之下,宋江杀死阎婆惜虽然也是失手杀人,但其实并没有多少可以从轻的理由,只能是靠他家里行贿,才能得到刺配江州的判决,否则抵罪处死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