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改草案通过,进步不只在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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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改草案通过,进步不只在起征点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定了!个税工资所得的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至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10月1日起部分政策开始实施。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

虽然起征点不及公众预期,很多人希望把起征点再提得高一些,甚至能够提到10000元以上。但是,从此次个税法修改的实际情况来看,其进步显然不只在起征点上,还在抵扣项目等方面。如果过度纠结于起征点,就有可能降低此次个税法修改的效率,弱化个税法修改产生的积极作用与影响。

恰恰是,此次个税法修改,是近几次修改和修订力度最大、关注度最高、也最体现公平和效率的一次。对此次个税法修改,应当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事实也是,当把关注度过于放在起征点上,就会弱化其他方面的要求,把个税法修改局限于起征点一个方面。而从个税法的制定初衷来看,显然不只是起征点那么简单。因为,个税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让绝大多数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能够得益。提高起征点,能够让中低收入阶层获得一部分利益。但是,却不能最大限度地得益。只有全面、综合考虑个税的实际情况,设计出能够影响全局的个税法方案,才有可能把正面作用放到最大,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此次对个税法的修改,是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产生这样的效果的。

那么,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从国家层面来看,由于起征点和抵扣项目的增多,毫无疑问会在短时间内影响税收、影响财政收入。特别是抵扣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范围还是比较广的,抵扣量也是比较多的。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可以抵扣,由于相当一部分人群都有这方面的抵扣,且抵扣幅度比较大,对税收的影响自然也比较大。因此,此次修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比以往历次都要大。在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的情况下,能够对个税法进行修改,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居民生活的关怀,体现了民本意识。

就居民而言,此次个税法修改,不仅享受了起征点调整的实惠,还可以享受抵扣项目增多的优惠,可谓得到了真正的大红包。纵然起征点没有达到预期,实际得到的实惠比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得到的实惠只会更多,也更实在。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支出都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将这些方面的支出作为个税抵扣项目,足以感到修改的诚意,感到对广大居民的关心。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鼓励生二胎的作用。因为,把子女教育也列入抵扣项目,是能够对年轻人产生一定激励作用的。比起那些向不生二胎的年轻人收费、向丁克族收税的建议,不知好到了哪里,也不知靠谱多少。

从总体上讲,此次个税法修改,正面作用与影响是比较大的,甚至可以作为一次税收政策修订的范例。也就是说,任何税收政策,也包括其他一些与民众关系密切政策的调整,一定要多站在民众利益角度考虑,多接地气,多听取广大群体意见。也只有这样,所制定的政策才不会脱离实际、脱离民众,才能更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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