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商业项目消防审图中常见错误
以下规范详解由
合肥支队阮晶晶工程师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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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支队的工程师阮晶晶,在工作中,接触过较多的新建商业项目和商业改造项目,在图纸审核中,发现设计院在设计项目中有一些常犯的错误,我这里总结如下,希望可以节约大家的时间,少走弯路。
(商业项目)常见设计错误一:疏散宽度计算系数取值错误
这个主要是因为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商业项目的疏散宽度的系数取值有了变化,以前是按照【楼层位置】进行取值,现在需要按照【地上楼层】进行取值。详细的内容,我之前专门录制过一期视频,有需要的,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链接:20180719发布【规范详解:2014《建规》与2006《建规》中疏散宽度计算方式比较】
(商业项目)常见设计错误二: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取值错误。
经常在审核图纸时,发现如下情况,位于高层内的商业的防火分区面积3900平米,纳入到疏散宽度计算的营业厅面积只有2500平米不到,甚至更低,经过和设计院沟通,
设计院回复说“【扣除的1000多平米,是扣除了卫生间、办公室、管道井等这些非营业区域的面积】”
但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21条的条文解释中的说明,
“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进行了严格的防火分隔,并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以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有关的5.5.21条的图示,我截屏放在文稿中,有需要的,请点击查看。
我遇到的相当多的设计院,都是没有留意到规范条文解释的内容,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这些,不与营业厅进行分隔,疏散也必须依赖营业厅才能疏散,可是设计人员都自动的将这些面积扣除了。这种错误相当的常见。
(商业项目)常见设计错误三:防火分区之间借用疏散,采用防火卷帘分隔。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5.5.9条中明确写了,当分区之间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
可是,我审核的很多商业项目中,设计人员对于这条的理解,都是不正确的,依然采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此,我画了一个简笔画来表达这种错误,请点击文稿查看。
在5.5.9条上犯错的设计院,既包括不专业的小设计院,也包括一些大的甲级院。
(商业项目)常见设计错误四:利用屋顶疏散,没搞清“安全出口”的概念。
现在有不少的商业,到了顶层采用退台的形式,设计一些屋顶露天花园营造好看的效果,屋顶的楼梯数目也相对减少,遇到一些设计院,直接将商铺开向屋顶的门作为安全出口,并且纳入疏散宽度计算中,然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14条安全出口概念的介绍及条文解释中的说明,只有“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才属于“室外安全区域”,才能被纳入“安全出口”定义中提到的“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这个要求,才算是“安全出口”。单纯把屋顶的商铺朝向屋顶开门,这个门,如果对应的不是上人屋面,如果上人屋面不符合疏散要求,如果上人屋面不具备直接到达地面的设施的话,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商业项目)常见设计错误五:儿童活动场所的专用楼梯未设置在儿童活动场所范围内。
我画了一个简笔画来表达这个设计错误,在没有发现这种设计错误以前,我真的没想到,的确还有设计院在犯这种错误。
这种错误还有另外一个形式,是儿童活动场所设置了专用楼梯,但是专用楼梯只设置了一部,另外的楼梯依然需要和大楼其他场所共用。我工作中遇到的例子,是一个1000平米的设置在高层建筑第3层的儿童活动场所,只设置了1部专供儿童活动场所用的楼梯,另外的楼梯依然与其他场所混用。
我另外附上规范中的图示作为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