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问答两则
一.怎样运用汉语分析模型来解释“肉夹馍”?
肉夹馍是属于我们民族自己的三明治,它简洁明快,营养充分,吃起来方便,可以在行走过程中直接就食;如果嫌其没有蔬菜的话,还可以同时再买一个菜夹馍,也就是馍里夹的都是菜的那种。
前不久自己在陕西的旅行过程中,深切感受到,这种双馍在手一顿饭的格式,实在是物美价廉,经济实惠,快捷方便。
不过,明明是馍夹肉为什么要叫“肉夹馍”?有人说是因为如果叫做“馍夹肉”的话,就很容易与方言的“没加肉”混同起来,“没”在这里是读MO的。所以为了避免那种自倒招牌的不吉利,干脆就倒过来叫了。其实这不过是笑谈而已,更靠谱的考据还是答友们所言的古汉语句式,馍夹于肉。
现在天然地以现代汉语的句法方式来对待一个古汉语遗存的现象,就是我们全部困惑的症结所在。有意思的是,这“肉夹于馍”的被动语态的省略格式,无意中在一种至今仍然兴盛的大众食品中流传下来,大约是古汉语在除去地名街名之外最贴近百姓生活的遗存了。它提醒我们,那些写在古书上,沉淀到了专门的课堂之上的古代文化,是的的确确曾经存在过的事实;那些璀璨光华的旧日文明,仅仅就是在一个小小的肉夹馍上也能吸引我们由此打开进一步学习的窗口,去浩瀚的古汉语组成的海洋里去探索遨游。
二.小笼和狗不理的味道区别
人类对于食物的区分,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自己吃这食物的时候的记忆。在什么场合,和谁一起吃,吃的时候自己是饿还是不饿;总之吃那食物的时候的个人情境情状往往决定着那食物本身在自己这里的独特味道。
很少有人在同一个场合里能一起吃到小笼和狗不理,除非是厨师大赛。不过这两种食物又都是上不得台面的;那就一定是包子大赛了。可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包子大赛!可见这种对比的题目就只能是勉为其难的将就,纯粹主义的想象,或者另有他意的调侃了。
狗不理和小笼,一北一南,都是平民食品,都是源于百姓生活中的朴素饮食,都是热食,需要趁着热吃才有最佳味道。要说区别,狗不理适应北方口味,要咸一些,肉馅也多点,可以由着口胃的喜好吃上很多;小笼则没有那么咸,主要是油多,一般吃不了几个也就吃不下去了。
我个人的记忆里,吃狗不理包子不是在天津而是在保定,大约就已经不正宗了。据说在天津也很难正宗,因为都说自己才是正宗,初来乍到的外人根本无从判断。所以那自称狗不理的包子吃起来也很平常,除了比一般的包子贵之外,略无特点可言。这是地方名吃的宿命,一旦离开自己那家老店,就再也难以保证口味的独特性了。
而对于小笼的记忆则要深刻得多。那是1997年的春天,在西湖东岸的宾馆楼下,带着儿子吃小笼,也就是灌汤包,那热油流溢到蘸醋的小碟里形成的白浆被西湖上的风一吹,立刻就微微地板结起来的样子,让儿子欢呼雀跃,从此在童年记忆里记住了小笼,并由小笼的线索隐约能回忆起西湖和西湖上的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