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做法
要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势在必行。 |
一、将财务公开纳入单位议事日程。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审定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切合实际,并收集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开支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层了解民意,理解民意,进而遵循民意。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应包括财务预算和经费收支实际情况。其中,财务预算包括财务收支预算、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等内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单位经营收入等一切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1、公布地点要醒目。在办公楼醒目处设立公开专栏,将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
2、公开的内容要具体。首先,公布的经费收支项目要具体,特别是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经费中的公用经费的各项开支更要细化到具体明细项目;其次,要将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按职能部门进行公布,除了公布现行经费财务收支报表外,还需将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按职能部门开支情况制定一套补充报表,真正让群众看得清。
3、重点项目及热点问题要专门化。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建的资金使用量较大,很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也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要按资金实际使用进度进行专项公布,以便群众及时参与监督。
四、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相关人员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再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共同签字,按规定的内容、形式、要求及时进行公布。年初要公布本年的财务预算,经费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并附财务分析说明书,于次月5日前公布;年终决算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公布,并编制年终决算说明书,总结上一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种财产及债权债务的明细情况每半年清理、公布一次;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建按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公布,但至少每季要公布一次,建设项目或购建完工后需附资金预决算分析说明书;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单位要设立固定专栏长期公布;其他重要财务事项、专项经费事项,应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