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责与正确的履行职责

​有许多人就是这样认为的:不让他这样做就是也不让他那样做,不让他用错误的手段履行职责就是不让他履行职责。正如疯狗们在网络上狺狺狂吠:“看到老师教育学生却受到惩罚真是太伤心了,以后不敢管学生了。”但是这些疯狗们却不知道(不知道是不是装不知道),有些老师受到惩罚不是因为教育学生,而是因为用错误的手段履行职责。教育学生是老师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以不能侵犯法律赋予学生的权利为前提的。难不成疯狗们认为教育学生就等于把学生打死?侮辱学生?伤害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把学生弄残?不知道别有用心的疯狗为什么要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情况硬要混为一谈?硬要曲解?他们是何居心?他们真不知道惩罚的只是你用错误的手段这种行为而不是你对职责的履行吗?所以,造成不敢管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这群硬是把两种不同事情混为一谈,说成一种,抹杀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区别的人造成的。他们认为只要是履行职责就可以不分场合,不分具体情况,具体事件等,想怎么履行就怎么履行,想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不能限制。限制就是不让他们履行职责。他们,到底有啥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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