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傩的意义》
关于古傩的原型观念,学术界公认为起源于鸟的崇拜。从语源学阐释傩的原型观念,可以发现诸如《辞源》等辞书均训“傩”为“难”。《说文解字》说:“从鸟,堇声。”因此,“傩”的本义也是鸟。加上人旁,表示这是叫“傩”的部落的人。由此看来,“傩”的本义是以鸟为图腾民族的自称。在中国古傩流布的地区,历史上确有以鸟为图腾的民族。在江南古傩之地浙江河姆渡遗址上,发现了“双鸟朝凤”图案,古籍称他“长颈鸟喙,长相似鸟”,东夷名医扁鹊在汉代画像砖上的形象为人首鸟身。在中原古傩流布之地的文献中,凡提到殷民族开创与发展的故事,也往往与鸟有关。如“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山海经.大荒东经》)。“鸟焚其巢,旅人先笑而后号咷,丧牛于易,凶。”(《周易.旅.上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由此看来,鸟作为我们远古民族崇拜的图腾,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据林河先生研究,历史上确有称鸟为“傩”的民族。林河说,越人称神鸟为“罗平鸟”,越人鸟田又称为“骆田”,罗、傩、骆均为同音异译。今日沅湘间的侗、瑶、苗三族皆称鸟为“傩”,侗族人还称人为“傩”,苗族人称人为“乃”,与“傩”也只是一音之转。湖南通道的原县自古称为“罗蒙”,译成汉语即为“傩王管理的地方”。
据谭卫宁先生考证,傩之原型观念的另一层意义即为“娱乐”。古代“鸟”与“舞”有密切的联系。《尚书.益稷》有“凤凰来仪”的记载。《晋书.谢尚传》有“够鹆舞”(即八哥)的记载。《搜神记》卷十四载关于“毛衣人”(鸟衣人)的故事。在云南彝傩流布地区,白族有《白鹤舞》、哈尼族有《木雀舞》、僳僳族有《鸽子舞》、拉祜族有《鹌鹑舞》。在中国古傩活动区出土的文物器具上,以鸟类图腾作为装饰,弘扬中华民族龙飞凤舞精神的实物实在太多。而在卜辞中,巫、舞为同一字。《说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与工同意。”王襄说文:“象人两手执牛尾而舞之形,为舞之初步。”这说明远古时代,巫人即舞人。所谓巫“实以歌舞为职,以敬神乐人。”
这些资料,表明了以鸟为原型的中国古傩在历史上曾经以巫文化形态出现,并且具有以歌舞敬神乐人的特征。换句话说,原始巫舞模仿的动作,构成了中国古傩的象征性和形态性,即“鸟—舞—巫”的文化模式,是宗教戏剧的一种雏形。
《周礼.夏官.方相氏》条云:“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率百隶而时傩。”方相氏是驱鬼的主要角色,由“狂夫四人”乔装扮演。
“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论语.乡党》)
《夔城图经》载:“夷事道,蛮事鬼。初丧,鼙鼓以为道哀。其歌必号,其众必跳,此乃盘瓠白虎之勇也。”
《列子》云“黄帝时,有神巫自齐来处于郑,命曰咸。”《归藏》云“黄帝将战,筮于巫咸。”
《山海经.大荒西经》“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以此升降,百药爰在。”《海内西经》又载了“皆操不死之药”的巫阳、巫履、巫凡、巫相。
《汉书.郊祀志》云:“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曰柱,能殖百谷,死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共工和烈山都是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联盟首领。他们有功于民,故受到祭祀。
《后汉书》载:“张鲁字公旗。初,祖父陵,顺帝时客于蜀,学道鹤鸣山中,造作符书,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辄出米五斗,故谓之米贼。陵传子衡,衡传于鲁,遂自号师君。其来学者,初名为鬼卒,后号祭酒。各领部众,众多者名曰埋头,皆校以诚信,不听欺妄有病,但令首过而已。”(张道陵的传说)
(摘引自邓红蕾《道教与土家族文化》第53页-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