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碑刻】傅家堰“遵示勒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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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家堰“遵示勒石”碑拓片照片(向家舟拓并摄于2021年5月4日晚)
傅家堰“遵示勒石”碑早年位于湖北五峰傅家堰乡傅家堰村(1963年4月2日前属长阳)胡必文家东侧古道边,“文革”时遭人为破坏,碑身裂为两半,周边残损,现被移至胡家门口就地保护。碑刻立于清嘉庆九年(1804)农历十月,为青石质单体碑,高137厘米,宽68厘米,厚13厘米。碑文通为楷书,额题“遵示勒石”四大字;正文12行,满行33字,为时任长阳知县彭运修有关严禁乞丐强讨恶要、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的告示。少量文字因碑面断裂而破损或风化、磨损而不可识,但绝大多数文字仍清晰可辨。其碑文为:
碑额:遵示勒石。
正文释文:
特授湖北宜昌府长阳县正堂、加三级纪录五次彭,为严禁恶丐以安□□以□地方事。
照得:乞丐求钱求食,原系老弱残废孤苦可怜不能谋生之□□。其沿门□食,而民间量为给济以度生命,□□不禁。查近来有等游手好闲之徒,年力强壮,不务正业。日则三五成群,沿门强讨恶要,稍不遂欲,即行逞凶;夜则穿□偷窃。又或遇有民间冠婚丧祭聚集,多强索酒食无厌,滋生事端。种种为害,殊堪痛□,叠经本县出示严禁在案。兹据□楚珍、□渭珍等禀请示禁前来。除饬差密拿究办外,合行出示严禁。
为此,示仰该地乡保、居民人等知悉:嗣后凡遇老弱残废不能谋生之辈准给文钱或杯米,如有前项不□恶丐仍蹈前辙、滋生事端,许该乡保等扭禀赴县,以凭照例重处。该乡保等亦勿得藉端滋扰,致干并究不贷。凛之慎之,勿违!特示。
右仰通知。
嘉庆九年十月初六日示禁。
告示。
▲1993年湖南宜章碕石《彭氏族谱》中关于彭运修的记载(图片来自犹他家谱学会网站)
据长阳清代县志及民国《重修长阳县志四区采访册》:清代中后期,傅家堰及附近鸭儿坪、大龙坪一带,属长阳县安宁乡(简称宁乡或林乡)五甲辖域。彭运修,湖南宜章县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庚子科湖南乡试解元,嘉庆七年至十一年间任长阳知县。长阳旧志中无彭运修事迹记载,此碑可补旧志之阙。
笔者考察该碑时,得到了时任傅家堰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田太百,《傅家堰乡志》编纂人员李永志、张泽鑫、艾世富三位老师及傅家堰村胡必文等村民的支持帮助,谨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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