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陆生“三有”野生动物和外来物种核定价值标准

办理涉“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和外来物种案件,根据办案需要,可能会涉及到核定涉案野生动物价值问题。
笔者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精神,整理了部分常见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和外来物种价值标准,供工作和学习快速查询:
一、常见“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价值,按照《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核定价值
兽类:麂子、狍子3000元,果子狸、花面狸1200元,猪獾、狗獾、黄鼠狼800元,豪猪、野猪500元,刺猬、竹鼠200元,松鼠、飞鼠、鼯鼠150元,野兔80元。
鸟类:大白鹭、中白鹭、小白鹭、苍鹭和赤麻鸭、绿头鸭(仅野外种群)等野鸭类500元,黑水鸡、秧鸡、白骨顶鸡、麻雀、大山雀、斑鸠、岩鸽、雉鸡(仅野外种群)等300元。
爬行类:眼镜蛇1000元,壁虎、其他蛇类300元,蟾蜍、由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蛙类100元[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二、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陆生外来物种整体价值标准,具体如下:
犀牛200万元,非洲象100万元,食蟹猴1万元,网纹蟒、球蟒、绿树蟒、蚺0.5万元,辐射陆龟0.5万元,暹罗鳄、湾鳄、尼罗鳄、其他陆龟(豹纹陆龟、红腿陆龟、苏卡达陆龟、赫曼陆龟)、暗影巨蜥、平原巨蜥0.25万元,高冠变色龙、绿鬣蜥、刺尾蜥、阿根廷黑白泰甲、犀牛鬣蜥0.15万元。
三、人工繁育的上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价值的50%执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上述价值的25%核算。
四、陆生野生动物卵、蛋价值核定:
1、鸟类按照整体价值二分之一核算;
2、爬行类按照整体价值十分之一核算;
3、两栖类按照整体价值的千分之一核算。
五、陆上野生动物实际交易价格高于规定价值标准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价值。
六、特别提示
根据2020年5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人工培育的梅花鹿 、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等物种列为特种畜禽,对其适用《畜牧法》进行管理,不再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