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形成材料存档排序的相关说明
“组工E家”
根据部署,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将实现全覆盖,专项审核工作中形成的“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认定表”、“调查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的存档排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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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次专项审核工作形成的“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归入五类,作为五类最后一份材料。
2、对档案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有涂改,需要出具认定表的,可将“专项审核认定表”、“调查报告”、佐证材料合并计页作为一份材料归入五类,按原五类的排序规定进行排序。
3、出生日期未涂改,但有异议,形成的 “调查报告”及调取的佐证材料按原五类的排序规定进行排序。
4、专项审核工作中补充的其他材料,仍按原收集归档的规定进行归档排序。
注:五类排序:本人政审,父亲政审、母亲政审、配偶政审、其他直系亲属政审,本人出生年月、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专项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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