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言|律师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

志言  前检察官,现法学教师和执业律师

微信|yuanzhils

电话|13330969060

言志说法

.  .  .

聊聊法律中的故事

法律作为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的工具,自然有桌子上的一面,那也一定有桌子下的一面。如果都是桌面上所讲的,很多矛盾和冲突根本就不会存在。所谓桌面上的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也是让我们不至于跌落到底线而忘却最基本的东西,桌面下的是让我们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理想和现实相统一,不妄自菲薄,但也不好高骛远。

 正 文

在我新近的一篇文章里,我说对年轻律师的培训,不仅要告诉他们桌面上的,而且应该告诉他们桌面下的。这引起不少人误解,认为我说的桌面下是见不得光的蝇营狗苟之事,是要去勾兑协调。其实不是指这些。

所谓桌面下只是相对桌面上而言,不是那种只空谈公平正义,以司法的应然状态来考虑和分析问题,而是以一种尊重现实,洞察人性后一些在实务中必须了解和知道的东西。直白说,就是法律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一些潜规则,不能上书但却无处不在地影响着法律实际运营。

如果从鼓动、宣传甚至是营销的角度,自然而然要讲法律运行的“显规则”,讲理想状态,讲本该如此,以感性取代理性。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在梦想和清醒之间,显然前者能让人更为喜欢。从我们孩提时代,就有梦想并认为那种可望不可及的美好最具有诱惑力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接受了现实,知道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从褒义的角度,称之为成熟,从贬义的角度,被称之为现实或圆滑世故。

就个人而言,是保持纯真甚至是天真或变得成熟甚至是现实,只是个人生活和处事的态度。如果不涉及到相关人利益,无可厚非也不应予以指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要能接受或享受所带来的后果,可以任性表达或表演,彰显了自己的个性。但作为律师,你的辩护行为则不仅关于自己,而且关乎因为信任你并给你或多或少律师费的人,那还是应该考虑你任性表达或表演的后果。这才是我说的不仅要告诉年轻律师桌面上的,而且要告诉他们桌面下的真正原因。

存在就是合理的,不管你理解还是不理解,认可还是反对,那些不是在教科书上讲的、课堂上学习的,心中所期望的各种各样的因素总是在影响着法律的具体适用,如影相随,无处不在。在其中,从不同角度而言,有的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有的随着时代发展、法治进步可能会逐步消亡,有的则是永远都会存在,只是发挥影响或多或少而已。但对于你在具体案件辩护中,都不可忽视也不能够忽视。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因素对律师辩护都不利,有的使用恰当还比光在桌面上讲道理管用。作为律师,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以扬长避短,把不利因素的影响减到最低,把有利因素的影响发挥到最大。

当然可以说这样是对现实的屈服,没有为法治的理想和未来而坚守信念。这说法在道德层面上是完全正确的,但律师辩护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作为律师有什么理由和奢望让别人为了你的理想和未来而付出代价,做律师就必须得有务实的态度。其实,做律师不仅要知道诗和远方,还要知道会有很多不得已的苟且

我很能理解不少人只喜欢讲桌面上的。因为桌面上的宏大叙事,形象化的语言能够充分激发起人的热情和感性,让人为之振奋之后跟随之甚至是追捧之。这有点像谈恋爱,你直接告诉别人你内心真实想法,估计没人会和你玩一样。也像“钻石恒久远”的广告一样,如果告诉这是商家绞尽脑汁想出的噱头,估计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迷恋。

由于在背后隐藏了这么做的真实目的,自然就不好告诉别人桌面下的是什么。如果告诉了桌面下的,不仅会大煞风景,而且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真实目的的实现。

就我本人而言,我并不反感这些人这样做,也充分理解和接受,玩法不同而已。而且做事不问动机,不要去质疑别人动机不纯,但讨厌的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刻意伪装甚至就真的当真就有些过分了。

我从来不否认做律师应该有法治的理想和对未来的坚信,但如果只停留在桌面上,甚至只迷恋桌面上的,那未免太过于天真甚至可以说是无知无畏。法律作为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的工具,自然有桌子上的一面,那也一定有桌子下的一面。

如果都是桌面上所讲的,很多矛盾和冲突根本就不会存在。所谓桌面上的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也是让我们不至于跌落到底线而忘却最基本的东西,桌面下的是让我们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理想和现实相统一,不妄自菲薄,但也不好高骛远。

律师作为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职业,自当有清醒的头脑和务实的态度,唯有此,方能不负如来不负卿。

志言|不要极端追求真相去污染整个水源

志言|涉黑恶案件辩护的基本思路

志言|律师职业行为与犯罪的边界

志言|好的律师应学会了解法官、检察官的想法

言志说法 ∣一个聊法律的公众号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