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拍」最新IPO成本审核关注2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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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披露,(1)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57,102.71万元、169,150.33万元、272,907.51万元及88,095.63万元。2018年及2019年同比增长7.67%、61.34%;(2)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分别为79.87%、77.12%、73.95%和70.61%。(3)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型构成包括晶圆成本、封装测试成本和其他制造成本,其他制造成本主要包括封装测试人员的工资、水电费、辅料费等。
请发行人披露:(1)结合采购流程、生产流程披露产品成本具体核算流程和核算方法,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2)主要产品CMOS图像传感器和显示驱动芯片的成本构成,按照晶元、封测和其他制造成本的单位成本构成,补充披露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增减变动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上述事项以及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表明确意见。
2、鸿铭股份
2017、2018和2019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8,557.48万元、10,962.99万元和14,793.38万元,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为其主要构成。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并分析变动原因;(2)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并进一步细化风险因素的披露;(3)智能包装设备和智能包装配套设备的成本结构及变动原因。
请发行人说明:(1)各类产品成本的归集及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计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部门构成、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或同地区平均工资水平之间的对比情况。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晶云药物
根据招股说明书,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且波动较大,其中2018年人工成本占比显著低于2017年及2019年;原材料成本发生金额报告期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员工人数分别为131人、149人和180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475.87万元、3,398.13万元和4,491.74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比波动的原因;2018年人工成本占比显著低于2017年及2019年的原因;(2)原材料成本、制造费用的主要内容,在主营业业务成本的各项业务及其他费用中的分摊方式,关于成本及费用核算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3)报告期支付给职工的人均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比较差异;(4)区分管理、销售、研发及生产等主要业务条线,说明各项业务中人工的人均薪酬比较差异及差异原因,发行人研发及生产的人员以及主营业务成本及研发费用中人工薪酬的区分方式,成本及费用核算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4、森根科技
根据招股书,公司生产环节的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较低。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主要生产环节,说明半成品和在产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时间、相关成本费用如何归集;生产过程中,人员安排,生产人员及技术服务人员的成本核算;制造费用的归集,制造费用波动的原因;(2)按照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分类下,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动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上述事项以及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表明确意见。
5、新益昌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4,735.49万元、46.956.31万元和40,322.71万元。在LED封装设备中双头固晶机占该类收入的比重在80%以上,报告期单位成本分别为13.01万元、11.88万元和10.81万元,单位成本逐渐下降。电容器老化测试设备方面,单位成本分别为20.27万元、20.72万元和23.28万元,单位成本上升。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主要由于单位成本的下滑。
请发行人说明:(1)LED封装设备和电容器老化测试设备单位成本变动的情况、原因,并说明针对毛利率变化,单位成本和售价的贡献度;(2)公司料工费占比及金额与同行业进行比较;上述两类产品,公司单位成本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是否一致,公司单位成本持续下降是否符合行业及产业规律;(3)结合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结构,定量分析不同产品间单位成本构成差异原因;同一产品不同期间的单位成本构成差异原因。
6、中信博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30,779.71万元、164,760.52万元和173,006.17万元。
请发行人披露:(1)成本核算方法;(2)跟踪支架、固定支架的主要成本构成及变动原因;(3)主营业务成本中“其他”项目核算的主要内容,2018、2019年较2017年显著下降的原因。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跟踪支架、固定支架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的变动情况与产品销量的匹配性;(2)量化分析不同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的原因,与主要原材料、服务价格变动之间的关系;(3)结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生产流程中主要原材料的单位价值的差异情况、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主要原材料单位价格与存货中的主要原材料单位价格的差异情况及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的归集情况,说明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报告期成本与费用归集、分配、结转的依据是否充分、合规,核算是否正确,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致,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否保证产品成本计算、费用分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在光伏产品价格下降的长期趋势下,发行人成本构成主要是委外镀锌加工和钢材,且报告期内钢材采购价格逐年递升,发行人进行成本管控的举措。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表明确意见。
7、寒武纪
招股说明书按照直接材料、封装测试、制造费用、其他原料披露了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
请发行人分别说明报告期各期云端智能芯片及加速卡、智能计算集群系统业务的主要成本内容及金额。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8、南亚新材
招股说明书披露,一方面,2019年发行人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较2018年增加3,199.98万元,2019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2,023.98万元,两者合计75,223.96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另一方面,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与2019年存货余额合计38,780.20万元,扣减2018年存货余额之后仅为26,002.04万元。报告期各期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88.98%、89.45%、87.05%。
请发行人:(1)量化说明2019年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所投入的资金与2019年新增的存货和结转的成本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2)结合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序特征,分别说明各主要产品成本的归集是否准确完整,成本在各期之间的分配、在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3)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成本明细构成及变动原因;(4)说明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构成、金额、占比;(5)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补充说明直接材料成本变动的合理性;补充说明单位原材料消耗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所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请申报会计师结合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核查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并发表核查意见。
9、天罡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5,637.61万元、6,597.19万元、8,115.04万元和5,164.38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合作开发模式实现的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营业成本中配套费成本占比分别为11.27%、10.87%、16.54%和28.26%。对于配套服务商提供的售中及售后服务,具体包括运输及仓储、产品检测等,核算为配套费成本。配套服务商提供区域内客户的拓展、货款回收和关系维护工作而支付的费用,核算为销售费用-业务费。根据申报报表和原始报表的差异调节表,报告期内存在将部分配套服务商的相关费用从成本中调整至销售费用的情况。请发行人披露:(1)比照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说明主营业务成本的料、工、费等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2)单位产品耗用的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变动的原因;定量分析同一产品不同期间的单位成本金额、占比和结构变动的原因;(3)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占比,对于波动较大项目需予以分析;(4)发行人料工费占成本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发行人计提、应付和支付的配套服务费的金额;说明配套服务费的账务核算过程,是否涉及配套服务费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中的结转;(2)配套服务费结算时点、结算频率、对账过程、是否存在跨期结算的情况,报告期配套服务费是否都开具相关发票,配套服务费的确认和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间的勾稽关系;(3)配套服务费在成本和销售费用划分的标准,内控措施,涉及划分费用时的内部流程和决策程序;在发行人支付给配套服务商的费用如存在打包费用时,如何划分成本和销售费用列报;发行人将配套服务费核算为成本而非全部列示为销售费用的依据,是否符合准则的要求;(4)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配套服务费的情况,是否存在计入成本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成本结转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相关内部控制是否能够确保发行人成本核算完整、准确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10、芯朋微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晶圆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逐年上升而封测成本的比例逐年下降,发行人未直接披露不同产品的成本结构及变动原因,招股说明书第188-189页相关内容重复,未结合产品结构和不同产品成本差异分析营业成本的变动原因。发行人采用Fabless模式,截至2019年9月30日生产人员仅为8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区分不同产品的成本结构及变化原因,分析产品销售结构和各项单位成本变动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删除重复内容。
请发行人说明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的具体构成并分析变动原因,相关生产人员的具体职责、部门构成、人数及变化情况、人均薪酬,生产人员与经营规模是否匹配,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地平均薪酬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及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及规范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诚达药业
申报文件显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构成,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61.24%、63.47%、68.87%和66.75%,是影响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因素。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医药中间体、左旋肉碱及原料药等各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最近一年及一期无外协加工成本的原因。
(2)结合生产人员数量变动、平均薪酬变动,补充披露2019年发行人直接人工成本低于2018年的原因,发行人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3)披露厂区整体搬迁前后生产设备及厂房、产能差异情况,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波动的原因。
(4)补充说明左旋肉碱产品及原料药单位耗用原材料、能源等是否存在较大波动,进一步说明单耗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医药中间体产品单位耗用原材料、能源是否稳定,单耗变动与工艺改良、原材料质量的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2、至信药业
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营业成本由直接材料、员工薪酬及制造费用构成,并以直接材料为主。发行人直接材料主要包括中药材、包装材料、外购中药饮片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24,583.75万元、27,431.40万元、26,433.0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3.06%、84.00%、81.95%;员工薪酬主要是车间生产人员工资;制造费用主要是租赁费、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机物料消耗、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2)报告期发行人产能基本保持在约5,000吨。2019年发行人中药饮片产品的产量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但2019年主营业务电、天然气能源采购量较2018年分别上涨19.82%、21.33%。
请发行人:
(1)按中药材、外购饮片及包装材料等进一步细分披露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构成情况,说明发行人中药材及外购饮片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2)结合发行人生产人员数量变动、平均薪酬变动,披露发行人报告期车间生产人员薪酬上升的原因,发行人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3)结合报告期产能情况披露发行人制造费用上升的原因,发行人主要设备维修维保是否具备周期性,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
(4)披露主营产品中药饮片产品产量变动趋势与能源采购量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中药饮片产品报告期内单位耗用原材料、能源等是否存在较大波动,如存在较大波动,请结合原材料质量、发行人工艺改良等因素说明单耗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5)说明在具备中药饮片自行生产能力的情况下仍向外采购中药饮片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3、斯瑞尔
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输成本构成,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5,270.75万元、7,298.55万元、9,689.15万元。各产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输成本构成存在较大差异。
(2)其他综合利用业务项下的产品主要包括副产品海绵铜、聚合氯化铝铁、氯化硫酸铁等应客户需求具有偶发性特点的产品。
请发行人:
(1)说明各类产品成本归集方式、归集计算过程、相关参数的确定依据及相应内控措施,分析各产品成本构成变动的原因。
(2)列示各类铁盐产品对应的主要原材料种类、单位耗用量,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原材料单耗是否稳定。
(3)说明列入运输成本中所运输的产品内容、相关产品的运费承担机制,结合采购半径、供应商情况,说明采购量与运输成本的匹配性。说明各期采购外部第三方物流服务运输危险废物量、金额,比较危险废物的外部运输商单价与发行人子公司斯瑞尔运输的单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成本构成情况说明发行人成本结构的合理性。
(5)说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种类、成本核算情况,成本归集是否清晰合理。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4、扬瑞新材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其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最大,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0.17%、91.05%和92.15%。
请发行人:
(1)按收入分类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项下各项成本的金额、比例,主要产品分类的成本构成波动情况、波动原因;
(2)结合报告期发行人产能基本稳定、产量逐年上升的情形,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制造费用占比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生产人员数量、人均薪酬、发行人主要生产流程情况,分析并披露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较低的原因,与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5、恒威电池
招股说明书披露,生产碱性电池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为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等;生产碳性电池所需原辅材料为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等;能源主要为电和水。电池成本中直接材料是主要构成部分,直接材料占比波动主要受原材料市场价格影响。
请发行人:
(1)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生产阶段涉及的主要成本核算对象及其成本费用项目的性质,各类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具体方法及其合理性,披露在产品的具体成本核算方法;
(2)披露原材料采购的业务模式,披露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金额,披露生产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等的采购单价、数量、金额、占比,是否存在原材料依赖进口的情形;
(3)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金额、数量变动的原因;
(4)结合市场价格、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的一致性;披露主要原材料锌粉、锌筒2017年至2018年采购价格走势与电解锌的市场价格走势相背离的合理性;披露发行人2017年主要原材料锌粉、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筒的采购价格均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发行人和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主要原材料锌筒的供应商均为宁波光华电池有限,报告期内锌筒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披露报告期内电解二氧化锰的采购价格低于可比公司野马电池的原因;
(5)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数量、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供应商及其采购金额变动原因,涉及贸易性质的供应商的,披露最终供应商名称、采购价格及与最终供应商市场价格的一致性;
(6)披露能源采购的单价、采购量、金额,采购量与产量之间的匹配关系;
(7)披露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及其构成的合理性,披露2018年主要材料采购单价上升的情况下,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的合理性;
(8)量化分析并披露部分种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成本变动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
(9)对比同行业公司野马电池,披露各类碱性电池、碳性电池单位产品成本及其料工费构成的对比及其分析;
(10)披露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自产、外购的营业成本及其构成;披露自产的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的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11)披露制造费用的具体构成并进行变动分析,披露2019年主要产品碱性电池制造费用金额下降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
(1)对报告期自产主要产品碱性电池、碳性电池营业成本中主要原材料单耗、单价及其变化的合理性实施核查的具体过程,是否存在结转成本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和数量不准确、多结转或少结转成本的情形;
(2)对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锌粉、碱性电解二氧化锰、钢壳、碳性电解二氧化锰、锌筒、隔膜采购价格及其变化的真实性实施核查的具体情况,包括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取得的主要证据和结论。
16、神导科技
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76.35%、85.69%和83.31%。
(2)惯性导航设备的成本构成主要为陀螺仪、加速度计等材料,人工成本占比较低;卫星导航设备主要系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量身定制,在整机性能和技术参数等方面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占比较低。
(3)报告期各期存在技术服务费支出,发行人委托供应商进行机载显示器应用软件开发、视频压缩软件开发、无线网络组网技术、航图数据库磁偏离修正软件开发等多项技术开发。
请发行人:
(1)区分惯性导航和卫星导航产品,披露各产品的成本构成情况;
(2)披露直接材料构成,结合产品结构、工艺、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并披露直接材料占比波动的原因,直接人工占比逐年提升、制造费用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
(3)报告期内惯性导航产品占比逐年上升、但其人工成本占比较低,与发行人直接人工占比逐年上升趋势是否匹配;
(4)披露技术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委托开发的主要内容,相关技术是否为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产品占发行人各期收入比例。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7、艾布鲁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环境治理工程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35%、95.92%、96.94%,所占比重较高。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主要项目分包商负责业务情况,报告期按分包具体内容细分的分包成本情况;发行人分包成本及原材料成本占比偏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核心业务外包或依赖供应商的情形。(2)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确认收入项目的分包商成本金额及占该项目营业成本的比例,结合项目特点进一步披露各项目分包成本占比差异的主要原因,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对发行人成本构成的影响。(3)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细分构成、金额及占比情况,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与发行人业务规模是否匹配。进一步披露报告期等直接材料价格波动是否与市场波动一致,相关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8、森合高科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原辅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超过60%。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主要产品各期单位耗用量(直接材料投入、人工费用、能源、其他费用)变动情况,结合产能利用率、技术配方的变化,分析说明单位耗用量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披露各期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下游需求,分析说明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生产模式及业务流程,说明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能否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集,产品成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和类似业务的成本结构情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产品成本结构的合理性;
(5)披露产品生产周期、制约产能利用率的关键因素,结合报告期内产量、平均工人人数的变动,分析人均产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9、拓新药业
申报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6,593.13万元、21,307.89万元、22,673.08万元,其中主要为直接材料。
请发行人:
(1)列表说明各主要产品各期耗用直接材料种类、数量、金额、采购单价、单位耗用量以及能源消耗情况;
(2)部分产品使用原材料中有自产品,请列表分产品说明各期使用自产品种类、数量、金额、单位成本、与同期市场采购价格的差异;
(3)说明主要产品各期单位成本的构成,结合生产工艺、产能情况,说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各成本要素的主要驱动因素,报告期内成本波动及结构变化的原因,是否与发行人的业务拓展和收入情况匹配;
(5)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成本构成情况,分析发行人成本构成的合理性;
(6)结合主要原材料市场采购价格各期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采购单价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7)说明主要产品的副产品、联产品,是否存在主要产品共用生产线情况,成本的归集是否完整,成本在各期间的分配、在各业务或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准确。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0、思维造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3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0,042.85万元、41,919.47万元、34,049.06万元和11,058.3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在报告期内占比总成本均超过98%,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来自于线上知识服务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
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不同类型成本核算内容、核算方式、核算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以及发行人各项业务中各项成本的核算内容、核算方式、核算金额及占比、变动原因;发行人相关成本占比及变动趋势是否符合同行业公司情况及行业特征;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得到APP、罗辑思维公众号等平台各期推广费金额、充值金额、收入金额、付费用户数量,以及收入变动与推广费金额变动是否一致;发行人推广成本是否完整、是否存在体外导流的情形;
(3)结合发行人与主要讲师的分成比例、相关课程充值消费流水等,匡算发行人课程分成成本、酬劳等成本金额是否准确,成本变动与收入变动趋势是否匹配,发行人与讲师分成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或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如存在,请披露原因;
(4)结合发行人收入确认方式、课程制作流程、分课程分成及酬劳支付方式、线下采购成本具体核算内容等,补充披露成本的核算及结转方法、核算过程及关键控制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制作成本、劳务费成本、自营商品采购成本、线下活动成本核算,并结合相关情况披露发行人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各成本的归集和分配以及在不同业务间的分配方式;以具体实例等通俗易懂方式进一步披露发行人各项业务成本归集、核算、分配及结转方式;
(5)结合各项成本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发行人2019年主营业务成本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讲师分成成本等主要成本下降会否导致主要讲师流失、以及相关成本下降对发行人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6)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人工成本金额、占比及变动原因,并结合报告期各期薪酬水平和不同岗位相关人员数量的变动、发行人薪酬发放政策、报告期各期的人工费用总额、员工人数等,补充披露发行人职工薪酬水平的合理性,成本、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发行人平均薪酬与同行业以及当地的平均水平相比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变动的合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1)说明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主要银行流水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2)结合发行人课程开发流程、《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对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相关内部控制是否能够确保发行人成本核算完整、准确进行核查的措施、依据及结论;
(3)说明对发行人推广成本完整性、是否存在体外主体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所采取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4)对上述其他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