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家获罪抄家,为什么贾环能有人身自由,还能拐卖巧姐?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原稿迷失,大家只是根据暗示、预示和脂批,模糊地知道贾府将获罪抄家,子弟风流云散,巧姐被拐卖,又被刘姥姥所救,诸如此类的情况。

受续书的影响,总有人以为是贾环拐卖了巧姐。当然这也跟贾环的为人不无关系,那种小奸小怪窝里反的小男人,又与巧姐的母亲王熙凤有仇。

于是有读者感到奇怪:贾府获罪,连宝玉都被圈禁到狱神庙了,为什么贾环能置身事外、全身而退,还能参与、或主持拐卖巧姐的行动?

其实这是个误会。《红楼梦》八十回,大约写了十年左右的故事。难道八十回以后,时间一下子就停顿下来了?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将汇聚在一个时间点上?贾家的获罪抄家,和巧姐的被拐卖,必须同时进行?

当然不会是这样的。

获罪抄家,是贾府败落的关键节点,但并不是到此为止,抄完家就“白茫茫大地好干净”了。抄家的时候,贾家的主要人物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阻止他们串联作弊、转移重要罪证,就像江南甄家几个女人“慌慌张张”带着东西送到了王夫人的上房一样。

宝玉是不管事的,贾环想管事也插不上手,但是他们都是贾府的少爷,谁会因为他们“不管事”而网开一面?他们,连同年幼的贾兰,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也许是在贾府就地软禁,也许是在监狱里暂时羁押。这一点,贾环和宝玉,并不会有区别待遇。

但是,羁押毕竟只是短期的。等查明宝玉等人与贾府的罪行无关,他们会被释放——留着还要费粮食呢。而释放之后的自谋生计,才是对他们的最大惩罚,因为他们都没有谋生之计。

而直接的犯罪人,当然会被判刑,苦役也好,流放也好,死刑也好,总之不会再有自由,想自谋生计而不可得。

谁是直接的犯罪人呢?赦政珍之外,王熙凤当仁不让。贾琏也难以脱身——夫妻一体,有些事根本是打着贾琏的旗号去办的,贾琏怎么能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跟我没关系”?

于是接下来,巧姐就面临父母双双入狱判刑、无人庇护的窘境了。而贾环,一边生计无着,一边怀恨已久,很可能对巧姐下手、将她拐卖了。

但是!“很可能”只是可能,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当然,我前面说过了,以贾环的为人,如果有机会,他绝对会积极参与拐卖巧姐的行动。可是,他并没有这样的机会。

为什么我认定贾环没有这样的机会?为什么我说拐卖巧姐的一定不是贾环?还是在作品里找答案。

巧姐的判词里写到“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拐卖她的当然是“狠舅奸兄”。贾环是巧姐的什么人?是叔叔,既不是舅舅,也不是兄长。所以贾环虽坏,还没做这一件坏事。

“狠舅”当然是王仁。这个第十四回被打发回南方、第四十九回又重新进京的王熙凤的“胞兄”,是巧姐唯一的舅舅。他在八十回中没有出面,性格能力一无所知,正好留下无限的空间,在八十回以后发挥。

巧姐没有亲哥哥。最近的堂兄是贾兰。不过当然不是贾兰拐卖了她。一边读书考科举,一边拐卖堂妹,这人格也太分裂了吧?

其他的,凡是贾家子弟中草头辈,全可以算是巧姐的哥哥:贾蔷、贾蓉、贾菖、贾菱、贾芸、贾芹、贾蓁、贾萍、贾藻、贾芬、贾芳、贾蓝、贾菌、贾芝等等,简直是浩如烟海。

但是,巧姐也在渐渐长大,并不是襁褓婴儿了。要拐卖她,总得跟她认识、相熟吧?再懵懂的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跟着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走吧?是拐卖,又不是强抢。

谁跟巧姐相熟呢?除了贾兰、贾蓉之外,第五十三回还提到“贾芹、贾芸、贾菖、贾菱四人现是凤姐手下办事的”。拐卖巧姐的“奸兄”,不会出这六人范围。

再说巧姐被拐之后,由刘姥姥救回。刘姥姥当然是很仗义的,但一介农妇,能力有限。如果巧姐真的像续书中那样,是被拐卖作“外藩侍妾”,大概刘姥姥再仗义,也有心无力了。

刘姥姥能救了巧姐,还是“忍耻”收留巧姐、招为孙媳,那巧姐一定是被拐卖到了风月场所、 娼寮妓院。而把女孩子卖到这地方,也不是人人能做的。如果是从不涉足于此的清白少年,恐怕想不到这法子,想到了也无从下手。

拐卖巧姐的“奸兄”,一定是平时就调娼宿妓、甚至招娼卖淫的。那会是谁?

第五十四回贾珍指责贾芹“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贾芹“红了脸,不敢答言”,可见此事是实。贾珍还说“等过了年,我必和你琏二爷说,换你回来”,也不会仅仅是威胁之言——这样的小事,贾珍犯不着言而无信。

好吧,贾芹平时就“养老婆小子”,深谙此道;贾芹在“凤姐手下办事”,可能与巧姐相熟,至少是见过面;贾芹被贾琏撤职,怀恨于心,伺机报复——拐卖巧姐的“奸兄”是谁,还不够明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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