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身处高墙,心灵却自由了!”来自郴州一名自首逃犯的内心独白
近日,在逃近九年的彭某峰在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民警的教育感化下,终于下定决心选择自首。8月21日,舂陵江派出所民警从广东顺德将彭某峰带回。目前,彭某峰因涉嫌抢劫被桂阳县公安局刑拘。在看守所高墙内,彭某锋向民警倾诉了多年来内心的忧虑和自首后内心的释然。
小编特根据彭某峰的内心想法整理出一份独白
大家好,我叫彭某峰,来自桂阳县舂陵江镇,今年42岁,我也曾有幸福的家庭,虽然算不上富裕,一家四口在一起也算其乐融融。然而,这一切都在九年前被我亲手毁了,毁于我的愚蠢和冲动。
2010年10月25日,我和同村的几个“兄弟”一起抢了一个工地上的建材和一辆车,销赃后,我们每人分了100多块钱。也就是因为这100多块钱,我们“兄弟”几个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案发后,我们几个像受惊的兔子一般四处逃窜,可“兄弟”们很快就被公安机关的法网逮住了。我,不知道算幸还是不幸。当时,我“幸运”地逃脱了,而不幸的是,逃亡的这九年,我居无定所,颠沛流离,惶惶不安,无时无刻不经受着良心的煎熬和折磨。我想这应该就是报应吧。
这么多年,我不敢联系家中的老父老母,不敢光明正大的关爱曾被我捧在手心的两个稚子……在得知奶奶去世却没钱下葬,最终不得不选择火化的那一瞬间,我彻底崩溃了,本该作为家中顶梁柱的我,像个缩头乌龟一样,面儿都不敢露,至今回想,依然觉得心如刀绞。
九年来,我彷徨在无数个黑夜里,无数次的问自己,还要继续逃吗?因下不了决心,我就这样在纠结和犹豫中,犹如行尸走肉般的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今年,桂阳县公安局的民警又通过家人联系了我,我已记不清楚这是他们第几次劝我自首并告诉我自首的好处了。
在他们的多番劝说下,我逐渐动摇了:既然犯了错,就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就如当下流行的说法: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与其东躲西藏过暗无天日的日子,还不如趁现在年轻,争取早日改造释放,重返社会,否则日后的日子肯定更加艰难。于是,我决定自首。
在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接受法律制裁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紧张和可怕。自首后,我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现在的我甚至后悔没有早一点选择面对。如今的我,虽然身处高墙失去了行动的自由,但我的心灵却终于自由了。
在此,我奉劝那些像当初的我一样在外逃亡的人:自首吧,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犯了错就得为自己的过错买单,与其过东躲西藏,暗无天日的日子,还不如投案自首,主动接受法律制裁,毕竟只有这样才能早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我们做了违法的事情后
必须要明白
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只有坦然面对才是正途
在此
小编奉劝在逃的人们
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来源:桂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