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之18税种
2006年,取消农业税,标志看在中国延续了两十多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2007年,统一内外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2009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房产税制度;2010年,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至此,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施行的内外两套税制得到了统一。
2009年,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了消费税制度。
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款在销项税额中抵扣;2012年,选择部分地区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2013年,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试点行业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4年,逐步将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
2015年,稳妥实施营改增试点,积极开展消费税改革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简并增值税税率,取消13%档次增值税税率,形成17%、11%、6%三档税率结构。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得税法》,加大对公益性捐赠的支持力度。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帕吨税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将17%、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形成16%、10%、6%三档税率结构;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2019年,下调增值税税率,将16%、10%税率分别调整为13%、9%,形成13%、9%、6%三档税率结构;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配套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正式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201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2019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19年8月2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目前,中国共有18个税种,按照税种性质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货物和劳务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关税4个税种。
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2个税种。
财产和行为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船舶吨税和环境保护税12个税种。
来源:《中国税务年度报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