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人谈时政: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书法不能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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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党的十九大隆重开幕,笔者有幸在京近距离体验这一历史性盛会。所作的长达三个小时的工作报告,高瞻远瞩,气势磅礴,让人听后既震撼、又振奋。特别是报告用相当篇幅,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进行了专章详细阐述。仔细阅读,我们会发现,报告中的很多话,虽然没有直指书法,却对书法人的书法创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比如,他强调指出: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
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这些表述,旗帜鲜明体现了社会主义文化立场,也充分肯定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包括报告中提出的“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也是基于辉煌灿烂的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而迸发出来的强大的“文化自信”。
书法,作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是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应当在我们打造文化强国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然而,现实中,书法在当今文化中边缘化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一些“低俗、庸俗、媚俗”的书法作品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书法在国人心中的美好形象。这一点,相信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都有较深体会。
这种“丑书”,人民能认可?
“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这是社会主义文艺观的基本立场,书法也不外乎此——社会主义的书法艺术也应该是人民的书法艺术。何为人民的书法艺术?窃以为,就是根植于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获得人民的普遍认可。对照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发现,什么“自由体”、“丑书”之流,都不值得提倡。作为书法创作者,最可怕的就是低估人民的审美能力,将自己与人民大众割裂开来,在个人的小世界里自负地坐井观天、闭门造车,这样绝不会产生伟大的艺术。纵观历史,哪一种书体不是人民共同创造的?哪一个留名书史的书法家不是广泛总结学习借鉴前人的成果造就的?哪一个书法家的作品不是得到人民广泛认可的?这一点,我们可以翻阅整个书法史,很容易得到印证。
那么,如何推动社会主义的书法艺术取得更大成就、实现书法艺术的伟大复兴?这是一个所有书法人都值得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或许,我们也不需要去想太多,多临碑帖、多读古籍、多思古法,少一些跑场走穴、少一些逢场作秀、少一些自高自大,书法艺术便会在无形无声中随我们跨入“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