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桩荒唐的岳母试探女婿酿成的伦理悲剧

“男人全军覆没,我却没有品尝到一丝胜利的战果。”此句出自宫缘乾所绘的《婵女》,这个故事讲述的是鉴情师缪兮凭借美貌以及出色的演技,接受妻子和女朋友们的委托之后,以第三者的姿态出现在她们的丈夫或男朋友身边,鉴定他们的真心,这种职业现实生活中虽未必存在,但类似鉴情的狗血行为却有。
2003年3月陈某突然发现母亲好几天都没影子,在家里面翻了一阵抽屉之后,发现没有了身份证、户口本和存折,于是她以为母亲只是出门去了,但等了十几天之后仍然没有任何消息,陈静终于察觉到不对劲,选择报案,可案子是在2007年的时候才意外破的,更让她震惊的是,凶手竟是自己的前男友!他为什么会杀了陈某的母亲?
将视角转到陈某的母亲陈某燕身上,陈某燕还是一个单纯的姑娘时,遇到了陈某父亲,两人相爱又结婚,原本很简单很幸福,可1985年陈某父亲出轨了,原本放在陈某燕身上的关怀给了别人,原本属于自己的柔情也被其他人占有,陈某燕大受刺激,10月和陈某父亲离婚后,再也不愿意相信爱情。
可陈某一天天长大,2000年考上了北京某大学英语系,暑假时去北戴河游泳,旅途中认识了高大帅气的闫某,闫某这个人山盟海誓张口即来,一下子就骗住了懵懂单纯的陈某,陈某把人生中最重要的第一次,就那样匆匆交付给了闫某,陈某燕知道后有感于自己的遭遇,害怕女儿遇人不淑,沦落到自己的地步,就对闫某进行了一番调查。
按照闫某自己的说法,他是高中毕业,开了家电脑维修公司,每个月收入6000元以上,学历不太配得上陈某,但愿意之后攒钱再奋战一次,不过陈某燕调查后知道,闫某家境贫寒,高中勉强读完,公司是朋友的,他自己是个典型的啃老族,整体看过去就没有什么上进心,根本不可能给陈某什么未来。
但年轻人热恋时,头脑也是热的,哪里管什么家庭背景,管什么欺骗隐瞒,陈某燕说起这些的时候,本意是想告诉陈某闫某是个没什么本事还不真诚的人,陈某却只感觉母亲在侵犯男朋友的隐私,并且坚决表示:“我不管这些,我就知道他爱我,我也爱他!”那么真的是“爱”吗?陈某燕是不相信的。
不过贸然就说闫某不爱,确实过于武断也没有说服力,于是陈某燕酝酿了一个大胆且疯狂的想法,为此连续好长一段时间,不仅允许女儿带闫某回家蹭饭,还允许他在自己家过夜,两人只当陈某燕是认可了他们的关系,2002年8月闫某才知原来不是,当时陈某和朋友去天津玩,自认为已经被接纳的闫某,一如既往去陈某燕家吃饭。
这次饭桌上罕见地出现了一瓶白酒,毫无疑问是陈某精心准备的,陈某燕轻声细语地劝酒,闫某醉得朦朦胧胧,怎么开始的怎么结束的,闫某都毫无印象,但发生了关系这件事是实打实的,陈某燕想:“果然都是经不起诱惑的东西。”之后以“告强奸”威胁闫某,要求两人分手,闫某觉得羞愧,确实和陈某渐行渐远。
令陈某燕没想到的是,闫某分手之后依然念念不忘,2003年2月20日跑到陈某燕家,死活都要见陈某,甚至不惜跪下来求陈某燕,但陈某燕一直居高临下,拿那次错误否定他,本来就喝了酒的陈某怒气一上头,当即就将陈某燕掐死了,其后冷静分尸,打扫现场,拿走陈某燕部分东西,伪装成离家出走,再把尸体扔入河道。
后来是压力大,醉酒说漏嘴,听到这件事的哥们又因盗窃罪被抓,进去以后为了减刑供出了闫某的事情,这案子才破的。陈某觉得难以置信,一晃好几年,母亲没了,初恋男友也被抓了,从以上可知,闫某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情节较轻如义愤杀人、激情杀人、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如出于图财等卑劣动机的杀人、利用逐渐肢解等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的杀人、产生多人死亡的杀人,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2008年12月23日北京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闫某不存在死刑立即执行的恶劣情况,在经过两年的考察之后,如果其表现良好,则可以从死刑转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期间如果表现依旧很好,尤其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监狱为其申请减刑手续的话,那么他依然可以重出牢狱。假设陈某燕知道这个结果,是否会为当初那一番所作所为后悔?
事实上很多时候父母不强行干涉的子女爱情反而更为顺遂,到那个时期了该告别的都会自动告别,越是阻止反而越是生根发芽,免不了要长成一棵再也铲不走的歪脖子树,且一段关系就像一条河流,一旦投入一颗石子必然会激荡起涟漪,因为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真正的心是害怕烈火的,缪兮后来也不做鉴情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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